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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维修工程项目申报表注
1.维修估算在5万元以下的,由后勤处审批;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后勤处分管校领导审批;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由后勤处分管校领导及校长审批;20万元(含)以上的,由申报单位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按照10万元(含)以上项目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上述维修审批权限仅限于为恢复原有使用功能而实施的维修项目
2.各部门、学院申报的各类小型新建、改造或扩建工程,不论金额大小,一律须经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后勤处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后勤处安排实施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维修()改造()其他()工程详细地点工程估算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维修理由、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后勤处受理意见分管校领导意见校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