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矿长领导下,分管本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具体责任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协助矿长抓好本矿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配备工作
3、负责本矿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4、监督检查本矿依法履行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及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规定
5、在矿长领导下,协助矿长搞好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6、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工作布置,结合本矿实际情况提出安全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意见并进行检查
7、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检查,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会议,及时研究分析事故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8、协助矿长认真组织开展对全矿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业务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9、参加与组织事故现场调查,查清原因,追究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追查处理意见
10、协助矿长对安全技措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1、负责安全费用使用的审批,对安全技措工程落实情况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提取、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2、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安全工作
13、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监督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保安制度,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
14、掌握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通风等各类事故的规律和预防情况
15、深入了解掌握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对防水、防火、瓦斯、防尘、顶板、机电、运输、通风等工程设施要经常检查,严格把关,发现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解决
16、协助矿长负责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7、负责对矿井瓦斯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矿井瓦斯治理工程进度、治理资金使用情况抓好对瓦斯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