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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实验中学考场规则
一、考生凭学生证参加考试只允许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橡皮、直尺、三角板、计算器(高中部)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入教师指定的地点
二、考生手机不准带入考场,如已带入,则需关闭手机,取下电池板放在书包中且放到教师指定的位子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
四、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入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允许交卷离场
五、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老师询问
六、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指定的范围内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用红笔或铅笔答卷(允许铅笔作图)以及答题过程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分卷考试课目,其客观题“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涂点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坐在座位上,等教师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开不准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违者以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论处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等考场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其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