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教育文体广电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录(聘)用乙方,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二、甲方录(聘)用乙方期间,甲方按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乙方在招聘考核及体检、政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甲方在乙方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允许辞职若甲方不能履行约定,须经乙方同意并向乙方返还奖励的购房补贴,并交纳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后,方可办理辞职手序
五、双方有一方要变动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征得另一方同意并按违约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执行甲方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教育文体广电局乙方(签名)年月日乙方(姓名)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