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申请单位应当提交的申请文件
一、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申请公文
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申请书
三、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申请活动范围表
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质量保证大纲
六、质量保证大纲程序目录清单及下列程序.设计输入与输出控制程序.设计变更控制程序.设计验证控制程序.设计接口控制程序.设计分包控制程序
七、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业绩.单位情况概述单位成立时间、从事的主要工作、人员、软件和硬件、设施和装备能力、设计场所等.资质情况说明所取得的有关质量体系证书、设计资格许可证以及其他资质情况,并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附于申请文件后.以往工作成绩(相关或相近的设计工作业绩)
(1)主要设计业绩描述介绍已设计过有代表性的主要产品业绩,包括工程名称、完成时间、设备类别、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核安全级别、结构型式、数量、主要使用工况、依据标准等内容,并提供已设计过的主要产品清单
(2)有关产品的获奖情况和用户反馈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主要设计(包括设计验证)人员的基本情况.总体描述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学历、职称、专业、现从事的工作等),以及技术人员各专业配置人数.设计人员清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毕业学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也及年限、以及主要设计活动经历
九、计算分析用软件能力的描述.所需软件情况结合拟从事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活动,对所需设计分析用软件程序的名称、用途、验证情况等方面进行描述.现有的软件情况说明现有的软件程序的名称、版本、功能等,以往的使用情况,软件程序是否经过验证,是否满足申请活动范围的设计需求等
十、设计技术关键、解决措施及储备.设计技术关键描述所申请的目标产品在设计过程中的技术关键(可选典型设备为例).设计技术关键的解决措施及技术储备将以往设计的设备与申请的目标设备的结构型式、设计参数、材料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针对现有的设计方式说明解决技术关键的方案和具体措施等
十一、设计验证能力的说明.设计验证的方法说明采用的设计验证的方法和使用情况.针对申请的目标产品列出所需进行的验证试验项目,说明所具有的设计验证设备或回路、人员和相应的程序,以及能力不足时的解决措施
十二、设计分包活动的情况说明.设计分包活动的内容、范围、责任及接口关系.设计分包单位与分包活动有关的技术能力和资格说明
十三、有关标准、规范的执行能力.以往工作中执行过的标准、规范
(1)给出以往执行过的标准、规范目录清单;
(2)描述对这些标准、规范的熟悉程度和在以往工作中这些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申请的目标产品设计活动中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清单
(1)所列出的标准规范目录清单应具体到“章、节”;
(2)所列出的标准规范要满足所申请的设备设计活动.对核安全设备标准规范执行能力的说明说明所述核安全设备标准规范的配备情况、学习情况或相应培训计戈U,描述对其内容的熟悉程度、消化分析和执行情况等
十四、模拟件制作相关文件(与制造许可证同时申请时提交)
十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必要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