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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某某单位涉密文件管理条例
一、收文制度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簿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阅读(传阅)制度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