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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教育局2021年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根据《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及《顺城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顺城区教育局坚持依法治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检查职责履行情况根据我局权责清单,共有7项行政检查,主要对全区幼儿园开展年度大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进行整治;协同妇幼保健站、教师进修学校等部门开展三星幼儿园评定工作;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和助学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年检工作;对民心网、政府办、电话等方式的投诉件进行处理;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日常监管
(一)幼儿园执法检查情况教育局于2021年4-6月对辖区内98所幼儿园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对全区幼儿园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对幼儿园保育教育等问题,通过现场查阅审查方式,对幼儿园的经营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直接下达了整改通知单,做到“回头看”“回头查”,工作不流于形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中区教育局多次召开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分工明确、组成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小组经排查截至目前顺城区未发现无证办园情况
(二)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情况依据《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顺城区教育局联合教师进修学校、区妇幼保健站开展幼儿园星级评定工作经实地查看办园条件、查阅档案资料等,评审小组决定小天才等6所幼儿园被评为三星级幼儿园在幼儿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和助学资金监管方面,坚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材料送审相交叉的督查工作制度共针对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和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2次专项检查,组织各园到教育局以查阅材料、抽查等形式进行督查,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学生助学资金及时足额拨付2021年4-5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抚顺市民办教育年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教育局对辖区内134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并制定了《2021年顺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排查整治三支队伍,第一支是教育局28名责任督学组成的6个包片督查组;第二支是各乡镇街道组成社区巡查组;第三支是由教育、市场、消防、公安和属地乡街组成的联合整治组三管齐下、组合出拳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实地检查从疫情防控、广告牌匾、教师资质、收退费公示、消防安全等相关工作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直接下达了整改通知单,机构整改合格后方可复课,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二、投诉平台职责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共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522件、联网平台投诉95件、人民网投诉13件,其中包括退费问题、教学管理问题、办学资质问题、幼儿园安全隐患、师德等行为,教育局工作人员秉承为家长服务、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细心、耐心的听取家长的投诉内容及想方设法解决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矛盾,经过不懈努力,投诉人对教育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与认可与此同时,教育局对存在问题的民办机构、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问题再次发生,告诫民办机构、幼儿园引起重视,排除所有问题隐患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处罚的案件发生,其主要原因在于民办机构、学前教育领域违法行为较少,管理相对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危害不大,基本上均能通过限期整改的方式进行监督和纠正同时,我局不断加大依法办学方面的管理和宣传力度,强化管理行为和决策行为的程序性和合法性将违法违规行为拒于门外
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的相应对策建议
(一)疑难问题教育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一是法制机构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局没有设立专门的执法股,但仍普遍存在执法手段单一,主动执法意识不高的现象,依法行政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需完善二是对无证民办机构的执法困难面对无证民办机构不定期出现在辖区内往往被发现时,都是形成规模、有一定的生源存在,在治理过程中,举办者顽固、治理时限长,教育局反复劝阻与约谈,才将其取缔在社会上产生了负面的影响,阻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对策建议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执法水平借鉴人社、城管等部门的执法管理经验,改革教育行政执法管理模式,改进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建立专门的教育执法机构,杜绝权责不明的现象加强执法培训,建设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行为和程序,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二是推进柔性管理教育是涉及公共利益的社会活动,教育行政执法不能简单通过行政处罚来处理,要突出教育与改进因此,教育行政执法应以“柔性”为理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原则,积极采取指导、公告、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强调管理手段多样性、机制灵活性、评价多元性,以期达到既不损害教育主体利益,又能达到执法目的的效果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结合教育系统实际,顺城区教育局建立了完善的《顺城区教育局听证制度》教育局认真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加强依法监督工作,规范办学行为,严格实施“阳光分班”制度,不断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育局与区内各中小学校签定《规范办学行为责任状》,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把规范办学行为列入到学校年度考核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为加强管理,区教育局还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制,班子成员分片对学校进行监管,定期与不定期对学校进行检查,有效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顺城区教育局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