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议题登记表说明
1.各单位所报议题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国资委办公室
2.所有议题须在开会前3天报送学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提议部门议题主要研究内容分管校领导意见国资办意见国资委主任意见备注
1.汇报人:
2.列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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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