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菌种毒株管理制度.目的规范实验室菌种毒株的保管和管理.适用范围实验室菌种毒株的处理和管理.职责微生物实验室检验人员正确保管、使用菌株,并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2微生物室菌种管理人微生物室组长(梁昌欢),协助人张水仙
4.程序1菌种毒株应专人负责保管,并由部门负责人经常督促检查若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作好全面交换工作2菌种毒株应保存于安全的地方,所用冰箱必须实行双人双锁,若要运输或携带必须置于不易碎的罐内密封,由专人领取3建立严格使用登记制度所有菌种毒株须按种类、来源、数量购买时期一一登记入册
3.1使用时须使用者及管理员签字
3.2实验菌种毒株使用完毕须高压处理并作好销毁记录4保存的菌种毒株应于规定时间定期转种5保存菌种毒株的试管和干燥菌种的安瓶上应贴标签,写明编号,菌名及日期
4.6菌种毒株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带出实验室菌种毒株保存范围,转移和销毁等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有关规定,主任不定期检查,核实菌种使用销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