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航空承运人航班时刻配置基数量化规则指标指标释义权重单项得分计算方法数据来源航班时刻执行率记录在该机场上一个同航季的航班时刻平均执行率
0.3航班时刻执行率*100(无记录的航空承运人按照80%计算)以航班时刻管理系统统计数据为准(剔除运管委调减航班等民航局允许豁免的因素)航班正点率记录在该机场上个同航季的航班正点率和平均延误时间
0.3航班正点率*100*
0.5+(100-平均延误时间)*
0.5(无记录的航空承运人上一同航季每个月在全国的航班正点率应高于济南机场在飞航空承运人平均航班正点率;有航班正点率记录的新进入航空承运人,上一同航季在济南机场的航班正点率应高于济南机场平均航班正点率)以航班正常统计系统统计数据为准航空安全监管记录在中国境内上一个同航季的航空安全记录
0.2因航空承运人原因发生事故征候及以上的次数与飞行总架次的占比(万架次率)▲低于
0.1的,计100分▲[
0.
10.5)计75分[
0.51)计50分大于等于1的,计25分发生航空器事故的计0分以民航安全统计数据为准滥用航班时刻记录在该机场上一个同航季滥用航班时刻的记录
0.2▲无滥用航班时刻监管记录的航空承运人按100分计算▲1次滥用时刻记录扣10分▲2次滥用时刻记录扣20分▲以此类推以航班时刻管理系统统计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