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2021工作小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2021年,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在县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执纪、公正执法,突出政治担当,压实监督责任,围绕中心,聚焦主业,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工作情况
(一)突出主责强化日常监督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到联系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截止目前参加联系单位各项会议18次,印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2份元旦、春节、
五一、十一期间,对各单位节假日四风问题及疫情防控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切实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刻印于心、落实于行,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重点监督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等,截止目前,审核各监督单位报备三重一大事项55件次
(二)精准有效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1月26日,组织召开了县供销合作社腐败问题重点整治调度动员会对供销合作社问题线索进行起底,形成台账每月向市纪委上报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和市纪委办公室《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任务安排》的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县供销合作社政治生态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对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政治生态主要存在的五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安排县委巡察办在2018年对县供销系统巡察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巡察“回头看”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县委巡察办组建专班对县供销合作社进行巡察“回头看”,共发现6个方面12个问题,反馈给县供销社整改,县供销社积极配合,制定整改方案,专人专责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10个问题,2个问题需长期坚持整改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移交了5类问题线索,我组协调第一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处置目前,县纪委监委共办理6件供销系统问题线索,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中2件,立案审查3件,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人二是开展“630”专项行动回头看,“630专项行动”期间,共收到上级纪委移交的“
6.30”专项行动介入公安机关线索10件,其中查实8件,查否2件,党纪立案4人,政纪立案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3人,政务记过1人,给予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2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8人2月26日至3月2日,我组组织审理室、问题线索承办室对以上10件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未发现案件质量问题三是开展中小学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和县纪委安排部署,逐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在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三个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开展全面检查,针对核查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做到问题清单逐项见底清零
(三)坚持从严加大案件查处加大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对腐败现象坚决打击,绝不手软截止目前,共办理问题线索及信访件32件,立案10件,建议党内警告处分10人,第一种形态处理12人联合镇纪委办理问题线索1件,立案2件,处分1人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
(四)积极主动完成中心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我组干部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以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业务能力提升班、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检查业务能力提升班,进一步提升我组人员的执纪能力,提高监督执纪效能二是扎实开展党史教育党史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组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及时学习单位发放的各项党史资料,积极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三是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我组干部积极参与下沉社区、疫苗接种督察等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加强对各单位常态防控措施的监督,重点对全县各所学校2021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克服麻痹松懈心理,细化方案,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有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打造健康安全校园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纪法政策学习不深主要表现在对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掌握不够好、欠准确,对专业领域的知识接触少、不了解,导致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
2、监督方式创新不足监督方法和手段跟不上职能转变的步伐,问题意识不强,监督的办法不多,不善于用改革思路谋划工作,习惯于用老办法处理问题,常规监督多,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少;参与式的被动监督多,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的主动监督少;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的监督多,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
三、下步工作打算.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集中力量完成未结案的问题线索的初核和案件办理,提高案件质量加大对联系单位案件办理的指导和督促,完成纪委监委下达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的监督管理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进一步强化对联系单位的常态化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跟踪督办,重点加强对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指导,对报备“三重一大”事项不积极、不认真的单位上门督促,对报备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督促单位依纪依规,正确履职.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供销合作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按时高效完成整治任务.完成委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