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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落细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效果,制订本办法
一、时间和方式.午收期间5月20日到6月30日;秋收期间9月20日到10月31日采取抽调人员,按照集中统
一、相对固定的原则,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督查.其余时间,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镇生态环境站、执法队,分组分片开展常态化督查
二、督查内容
(一)午收、秋收期间.深入各村,重点督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前期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括宣传动员、网格化监管、托管服务协议(合同)签订、种植结构和下季农作物种植意愿以及禁烧协议签订等情况.督查禁烧网格内镇村包保干部及工作人员到位履职情况,收、种、禁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托管服务落实情况重点是巡查发现和认定火点,配合做好火点责任调查工作.督查种植和综合利用(秸秆离田、离路、离沟河、离树林、离村边等集中堆放处理处置)情况,以及临时堆放场、收储中心(点)管理情况重点督查秸秆焚烧隐患和隐患消除情况
(二)常态化巡查期间主要督查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包保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是发现和认定火点
三、督查组织镇政府成立5个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小组,每个督查组3人,分片督查指导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对村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执纪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督查组要严于律己、敢于担当,做到不缺位、不推诿、不失职,开展全方位督查,严格监管,不留死角,确保督查区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履职尽责督查组要结合实际,按照工作安排的内容要求,深入到村到地块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做好督查记录,对发现的火点要现场拍照定位午收和秋收期间,督查组每天晚上10点,其余时段每天晚上7点,要将督查情况报办公室
(三)公开公正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火点和现场焚烧痕迹,必须立即固定方位、测量面积、调查取证,并在20分钟之内通报给所在镇、村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切实做到公开公正
(四)火点认定国家、省卫星监测火点,市级以上督查发现的火点由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其他只要是正在燃烧又无网格人员现场处置的,不计大小,均认定为火点对已经燃烧且过火面积超过
0.5亩的均认定火点同一地块有多处已焚烧或正在焚烧,且每处过火面积超过
0.5亩的,均认定为火点对村临界出现的火点,以两村现场认定结果为准争议不能确定的认定双方各一处
五、奖惩措施(-)实行履职保证金制度每阶段督查工作无过错的按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标准返还履职保证金
(二)督查期间,镇督查组每发现1个火点,且按要求上报的,奖励该督查组100元未按要求上报的不予奖励
(三)凡是被国家、省卫星监测通报,镇督查组未发现的火点,每处扣督查组1000元,直至扣完履职保证金对发现的火点不报告或弄虚作假的,除没收履职保证金外,将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四)未按要求上报每日督查报告,每次扣督查组50元履职保证金
(五)除特别通知外,督查组要坚持每日例行督查对履职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督查任务以及缺报、漏报每日督查报告,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督查结果的运用督查发现、认定的火点依规处理督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镇村干部在岗履职情况依纪执行发现镇下村网格人员擅自离岗(在十五分钟之内赶到指定地点不认定为离岗)每次罚款200元在巡查中发现指挥棚内无村级网格巡查人员值守的,第一次给予指挥棚罚款200元,该村绩效扣2分;同一指挥棚无网格巡查人员值守的第二次给予罚款400元,给予村包指挥棚干部通报批评并扣保证金200元,该村绩效扣4分;同一指挥棚无网格巡查人员值守的第三次取消该网格经费,给予村包保干部诫勉处理并扣保证金500元,给予村书记、主任、镇包保干部通报批评并扣每人保证金200元,该村绩效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