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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社区公共食堂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社区公共食堂的管理,维护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保障居民的饮食需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食堂的设立社区公共食堂应符合以下条件.应设在居民集中区域;.应具备相应的卫生条件和安全设施;.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三、食品安全.社区公共食堂应选用新鲜、卫生、无污染的食材;.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进行加工、储存、保管、配送和销售;.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四、服务质量.社区公共食堂应提供优质、健康、营养的食品;.应提供多样化的菜品选择,满足不同居民的饮食需求;3应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居民用餐的舒适度;
4.应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价格管理.社区公共食堂应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保证食品的价格合理、公正;.应公示食品价格,接受社会监督;.应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居民前来用餐
六、管理人员1社区公共食堂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卫生、安全、营养知识;.应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管理人员身体健康
七、监督管理.社区公共食堂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应定期接受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应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及时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
八、处罚和奖励
1.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社区公共食堂,应依法予以处罚;2对符合本管理办法标准的社区公共食堂,应给予奖励
九、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原有相关管理规定的部分内容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