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2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在了解新《安全生产法》后,我对安全生产知识的熟悉度更进一步心中逐渐形成“懂安全,重安全,护安全”的价值理念,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作为一名客车检车员,我会强化自我安全意识,在工作岗位上严守作业规章制度牢牢守住作业安全底线在维修方面做好车辆配件设备的精检细修,拧紧每一颗螺丝,测试好每一次制动机性能试验消除客车故障的安全隐患同时,在单位组织安全培训时要踊跃报名参加,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因为所学到的知识理论和实操过程将会是今后日常生活碰到的即使遇到突发性事件也能够有清晰的安全措施去控制应对在面对同事触犯安全作业红线时,我也会立马制止和纠正其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为生命只有一次,自身的人身安全同样重要维护好车间安全生产是每个人的义务,我也同样不例外这不仅要有过硬的业务技术,还要具备工作中善于观察的能力,将安全问题扼制在源头今后我会认真学习好新《安全生产法》,将里面的安全知识付诸行动,为列车的安全运行保驾护航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综合法,也是我们应急执法队伍最有力的法律武器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后,安全管理责任更全、行政处罚措施更严、生产“三违”成本更大,这对于企业来说既是“紧箍咒”,也是“保护圈”新安法的修订,对于我们安全管理执法人员来说最主要的是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认真学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以前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7个章节的内容都进行了修订,范围广、内容多,这就需要我们安全管理执法队伍自身要在学懂弄通新安法上下功夫,只有一线执法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新安法,才能更好的运用它,提升我们的执法效能
二、严格执法新安法对于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对应法律条文清晰,加大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重大危险源管理、教育培训、危险作业等方面的处罚力度,改变了以往对于一些违法行为由只“责令限期整改”或“可以处”向“必须处”的做法,这也促使我们管理人员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大力普法行业管理部门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不是站在对立面,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当其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我们必须站出来,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指明存在的错误行为以及产生的危害,限期整改在日常管理时,我们行业管理部门既要执法,也要普法,经常性开展专题培训教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共筑安全发展良好态势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近日,全公司上下积极组织、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焦化厂备煤车间展开全员“学安全、讲安全”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强化每名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联保互保意识通过《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知识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让我们从根本上杜绝违章作业,提升安全主观意识,迅速转变对安全观念的态度和认识,提高安全站位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生产宗旨,将“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将安全付诸于行动,让安全管理贯穿生产各个环节始末,形成安全闭环管理《新安全生产法》是约束和促进安全生产的一部法律不能完全做到安全生产,造成安全事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即是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因此,我们要树牢“底线思维”,时刻坚守安全“红线”,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违章违纪和各类不文明生产行为,共同推动生产安全、稳定、高效、顺行安全生产对于企业那就是财富从公司到车间,再到工段、到班组乃至到每个人,始终强调的一个不变的主题,那就是安全一直以来,我们也是这样在不断地坚持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新安全生产法》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立足“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的理念脚踏实地地投身到生产实际中来,加强对各岗位危险源的辨识、控制和消除措施的实施,把生产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安全生产需要强化主观意识要认清现阶段发展的时局形势,将安全上升到政治高度,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实“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时刻心存畏惧,时刻用事故案例和法律法规警示自己,以守初心使命的政治自觉,切实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日常的各项工作,将安全操作规程作为生产的作业规范和行动指南,将隐患、危险源点有效控制、消除安全生产中,坚守“多一分责任,就少一处隐患”的理念安全是幸福生活的保障,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新时代的我们,在奋斗拼搏、实现自我、追求幸福的道路上,不断践行安全使命,用安全夯实奋斗的根基,铺平前进的道路时刻秉承“生命之上”的理念,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作为一名特高压一线生产人员,前段时间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让我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生产人人是主角,没有旁观者当前,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时刻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同时也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四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对公司和个人都是百益无一坏的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制度,作为员工的有了更清醒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一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频繁,死伤众多,企业安全经营意识不够强,不够重视安全生产,严重妨碍了经济的发展为了改变这个状况安全专业应运而生,但仅靠宣传是不够的还要有法律的强制保证其落实《安全生产法》正好是督促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的利器《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方面的第一部法律,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提高了社会对于安全工程人才的需求量,可以说安全专业人材的就业机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安监部门对企业或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力度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彻着“三不放过”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原则改为“四不放过”,加大了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多加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建设、有利于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有利于各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管理、有利于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通过这次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我认识到,安全工作还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加,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稳定发展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段时间以来,全市各地积极践行领干带头学、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深入学、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学,主动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以最新的法律规定头脑、指导实践、护航安全
一、完善安全生产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新安法增加了坚持至上、生命至上,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强化生命至上的责任感,毫不放松地推进公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聚焦本质安全,注重改创新,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完善管理体制,压紧三方管理职责压紧压实“三个责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政领导责任,切实落实好“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三必须”的要求,严格管控,精准执法,真正使铁规禁令严起来、落下去、真管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安法规定,加快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三、推进安全生产整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巩固安全生产“一年小灶”成果,深化“三年大灶”集中攻坚,全面开展系统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落实最严格管理措施,进一步推动源头治理,强化打击整治,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重点企业行业,狠抓危化品安全管理,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管好控住各类危险物品;强化基层消防建设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加大火灾防控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加大违法惩处力度新安法加大了对违法惩处力度罚金额更高现在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的罚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合法权益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继2014年8月31日通过的2014版《安全生产法》后,2021年6月10日通过了2021版新《安全生产法》公司组织了多维度、多媒介的新安法宣贯和学习通过两次学习,个人感觉新安法新增和修改内容与我们生产生活的点点滴滴息息相关首先,提高罚数额,让生产企业引起重视体现出来的就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屡禁不止,屡罚不改,所以这次这次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数额也就是说,之前的法律规定的处罚的还是不够严厉,你们这些企业还是没有足够的重视既然如此,当然是要罚得更重一些,才能引起对安全足够的重视所以这次的处罚都在原来的基础上升级了一个档次,乱世用重典,从严从重处罚让企业负责人能足够的重视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一定要重视安全,否则钱赚得再多也没用其次,生命至上,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要说以前,大家一个个饭都吃不饱,说什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那肯定是没人信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现在国力也已经是很强大了,已经不需要我们再去拼命奋斗求生存了,反而是要全力保障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搞好安全,保证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已经上升到政治高度了这个没得商量的余地,必须完成最后,客观说这次的法律修订得非常严格,要求也是非常的高,而我们实际的安全生产状况仍比较差说得直白点就是目前大部分企业都达不到要求,都是“违法”的所以看得出来对这个事的决心有很大,绝不含糊保障安全不仅仅是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而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以前企业的任务就是搞活经济,带动就业,贡献说收GDP等但以后,最重要的就是保证安全了!总之,简单说,就是处理发展与安全二者的关系伴随着新法的出台,上面想法的转变,天平已经转向安全了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一是理念更新一一从底线思维到红线意识明确了安全生产的目标、目的、宗旨,彰显了、社会和企业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红线意识有高压线、临界线之义,是不可逾越的禁区,红线还可以理解为安全线、保障线、标准线,显然这就需要突破、超越,追求卓越,安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持续健康发展理念就有这层涵义二是策略转变一一从经济为本到以人为本明确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强调了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理念安全生产的目的首先是人的生命安全,在处理安全与经济发展、成本效益的关系,以及在祸患事故救援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安全第一的原则,人的因素是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事故的最大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三是模式创新一一从优先发展到安全发展提出了安全发展的战略总则,明确了科学发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的策略要求要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设备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不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