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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目的为确保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使企业的产品质量得到保证,做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采购、不进厂,严把质量关,特制定如下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职责库管员应在到货的当天向质量部检验员报检检验员负责对报检产品的检验.具体要求对采购的原料、辅料采购原辅材料时必须让对方出示合格的检验证明,不准采购无厂名、厂址和无中文标识的原辅材料
1.2采购原辅材料时,必须达到购置计划中的质量标准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要求进厂的原辅材料必须具有合格检验报告证明,否则保管人员有权拒绝接收检验员应在接到报检后,首先索要该批产品的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的合格证明文件的原料,企业应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要求进行逐批检验、验证并保存检验记录以及接受或拒收的处理意见和审批手续等内容本企业不能检验的,送上级质检部门检验入库的原辅材料要妥善保管,并经常进行检验,做到符合保管条件,以保证原辅材料的质量对采购的包装材料检验员依据企业标准要求进行逐批检验,并做好《进货检验/验证单》,同时向供货商索取该批次产品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保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如海关检验报告等)食品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应确保只有检验合格的原料、包装材料才能投入生产使用.对检验不合格的采购产品,应按《不合格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记录《进货检验验证单》、《不合格处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