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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利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2017年8月7日,根据辽宁广利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相关内容,现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原章程内容为第二章第三条公司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502号第三章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日用百货、服装鞋帽、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办公用品销售(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四章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第五章第六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法人股东辽宁建筑工程承包公司,出资额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出资方式为货币;自然人股东任萧遥,出资总额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出资方式为实物现修改为第二章第三条公司住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808号第三章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日用百货、服装鞋帽、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办公用品、预包装食品销售(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四章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第五章第六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法人股东辽宁建筑工程承包公司,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66.7%出资方式为货币;自然人股东任萧遥,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3.3%出资方式为实物和货币本章程修正案由公司股东批准,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字张黔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