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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消费检查制度电力安全消费检查制度第一章总那末第一条为了有效施行电力安全消费监视,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然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消费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电、输电、供电、电力建立为主营业务并获得相关业务容许或者按规定豁免电力业务容许的电力企业第三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本方法,对电力企业的电力运行安全(不包括核安全)、电力建立施工安全、电力工程质量平安、电力应急、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和电力可靠性工作等方面施行监视管理第四条电力安全消费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电力企业详细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视的工作机制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消费的责任主体,应当遵照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电力安全消费责任制,加强电力安全消费管理,完善电力安全消费条件,确保电力安全消费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背本方法和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消费监视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处理第二章电力企业的安全消费责任
2.8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2.9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2.10在使用挪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者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制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2.11正常使用时会产生飞溅火花、灼热飞屑或者外壳外表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物质或者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措施
2.12手提式和部份照明灯具应选用安全电压或者双重绝缘构造在使用螺口灯头时,灯头罗纹端应接至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2.13用电设备在暂停或者停顿使用、发生故障或者遇蓦地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2.14当保护装置动作或者熔断器的溶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已恢复正常后才干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应任意改变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或者用其他导线代替
2.15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者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份时,应即将停顿使用,并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2.16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2.17制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线制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2.18用电单位的自备发电装置应采取与供电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2.19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即将断开电源,使触电人员与带电部份脱离,并即将发展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制止其别人员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2.20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即将断开电源,并采用专用的消防器材发展灭火
3、电器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工厂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规定发展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电器设备检修、试验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和建档负责对参预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负责辖区暂时用电方案的审核、监视和检查负责对本单位发展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及教育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参预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4低压配电装置与通用电器的管理配电路线应根据路线性质,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选用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时,应尽量满足在正常接线方式下能可靠断开可能产生的最大短路电流电气装置和路线上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良好,连接可靠绝缘强度要符合有关规定车间低压配电箱(柜)内应标明各供电回路的名称和熔丝(片)的容量集中安装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便于识别的志低压电气装置接线端头应有线号标志线号标志不得采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子不得外露低压配电电器操作机构应有“分”“合”标志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应有特殊的记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等金属材料8严禁在配电路线上私自接装用电设备和随意拆卸电气装置的零部件对电气设备及路线,应定期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标准,且与前次测量值比较不应有显著下降车间电气设备和路线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验收时应提交有关技术资料运行管理中应有与实际相符的图纸资料需要变更电气路线和增、改、减、迁电气设备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及时修改相应的图纸资料1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及其起动、控制、保护等附属装置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或者部颁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4.13电动机及附属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14用于室外或者潮湿、高温、污秽环境的电动机及附属装置除选择相应的构造形式外,还应按环境条件采取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15应定期测定与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均应符合规定的数值
5、易燃易爆场所用电管理
1.易燃易爆危wei险场所应根据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wei险场所分区标准,划分其所属分区该场所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wei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标准》的标准要求
5.
2.易燃易爆危wei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
5.
3.防爆电器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在外壳上的标志和在铭牌上的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应齐全、明晰燃易爆危wei险场所电气装置的安装与验收,应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wei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5.
5.对于易燃易爆危wei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加强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预试工作,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带故障”运行
6、接地保护、静电防护及防雷设施的技术要求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wei险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者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者外皮做接地线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份7在发展检修、试验工作需挂暂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8明设的接地线外表应涂黑漆在接地线引入建造物内的入口处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号9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他断开点不同用处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由同一台发机电,同一台变压器或者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以下电气设备的金属部份,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者接零:1机电、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器具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者外壳2电器设备及其相连的传动装置3配电柜与控制屏的框架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5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以及挨近带电部份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6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电缆的接线盒与终端盒的外壳,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轨道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路线杆塔8在非沥青地面的厂区,居民区无避雷的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架空电力路线的金属杆塔
(9)安装在电力路线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10)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者非金属护套电缆的广2根屏蔽芯线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结子无虚焊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者锈蚀低压电力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普通采用避雷针或者避雷线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第
一、二类建造物应有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第三类建造物应有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易燃、易爆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严禁在独立避雷针(线)的支柱上悬挂线、播送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6.
12、对于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应建立健全有关技术、管理资料装置变更时,应及时修改图纸、资料,使其与实际相符
13、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防雷装置应定期发展检查和测量接地电阻值,并将结果记录归档
7、挪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开工具的管理手持电开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按国标《手持电开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挪动式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者部颁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和技术文件挪动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上的技术数据应齐全明晰,其安全防护罩壳、限位、保护、联锁应齐备可靠手持握柄和操作手把尽量采用绝缘材料
4、挪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开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或者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或者塑料)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此芯线严禁同时用来通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的电缆或者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7.
5、使用挪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开工具时,必须首先将接地线装好应正确的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电焊机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保护接地焊钳和焊钳导线应完好无损、绝缘良好、电源线普通不超过2米过程中需要挪动电气器具或者停顿工作、人员离去或者蓦地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者拨掉电源插头第七条电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消费工作全面负责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消费方面的义务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履行以下电力安全消费管理根本职责
(一)按照国-家-安-全消费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电力安全消费管理制度和规程;
(二)建立健全电力安全消费保证体系和监视体系,落实安全消费责任;
(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置安全消费管理机构、装备专职平安管理人员;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电力安全消费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消费条件;
(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安全消费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和风险预控体系,开展隐患排查及风险辨识、评估和监控工作,并对平安隐患和风险发展管理、管控;
(六)开展电力安全消费标准化建立;
(七)开展电力安全消费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八)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准确、及时、完好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
(九)建立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物资储藏制度;
(十)按照规定报告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信息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对电力安全事件发展调查处理第九条发电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水电站大坝发展安全,开展大坝平安定期检查和信息化建立工作;对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发展安全备案,开展安全巡查和定期安全评估工作第十条电力建立单位应当对电力建立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工程组织、协调和监视职责,并按照规定将电力工程工程的安全消费管理情况向当地派出机构备案,向相关电力工程质监机构发展工程工程质量监视申请第十一条供电企业应当配合地方政府对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提供技术指导第三章电力系统安全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然定运行在电网互联、发机电组并网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并在双方的联(并)网调度协议中详细明确,不得擅自联(并)网和解网第十三条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涉及电力系统安全的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处置的指挥机构,发生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或者遇有危及电力系统安全的情况时,电力调度机构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相关电力企业应当严格执行调度指令第十四条电力调度机构应当加强电力系统安全然定运行管理,科学合理安排系统运行方式,开展电力系统安全分析评估,统筹协调电网安全和并网运行机组安全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发电设备设施和输变配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强化电力监控系统(或者设备)专业管理,完善电力系统调频、调峰、调压、调相、事故备用等性能,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然定运行的需要第十六条发机电组、风电场以及光伏电站等并入电网运行,应当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符合电网运行的有关安全要求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订、完善和落实预防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与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及电力用户等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第四章电力安全消费的监视管理第十八条国家能源局依法负责全国电力安全消费监视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那末,负责辖区内电力安全消费监视管理工作及跨区域的电力平安消费监视管理工作,由国家能源局负责或者协调确定详细负责的区域派出机构;同一区域内涉及跨省的电力安全消费监视管理工作,由当地区域派出机构负责或者协调确定详细负责的省级派出机构50兆瓦以下小水电站的安全消费监视管理工作,按照像关规定执行50兆瓦以下小水电站的涉网安全由派出机构负责监视管理第十九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有关安全消费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的宣传,向电力企业传达国家有关安全消费工作各项要求,进步从业人员的安全消费意识第二十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行业安全消费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消费监视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第二十一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对电力企业执行有关安全消费法规、标准和标准情况发展监视检查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电力安全消费大检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并对重点地区、重要电力企业、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督查派出机构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电力安全消费大检查,对部份电力企业发展抽查第二十二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消费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责令电力企业当场予以纠正或者限期整改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责令其即将整改;安全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当责令其即将从危(wei)险区域内撤离人员第二十三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监视指导电力企业隐患排查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第二十四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统计分析电力安全消费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要求电力企业报送与电力安全消费相关的文件、资料、图纸、音频或者视频记录和有关数据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发现电力企业在报送资料中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第二十五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组织或者参预电力事故调查处理国家能源局组织或者参预重大和特殊重大电力事故调查处理;督办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派出机构组织或者参预较大和普通电力事故调查处理,对电力系统安全然定运行或者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组织专项督查第二十六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开展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负责制定电力应急体系开展规划和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开展重大电力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分析评估工作派出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指导电力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第二十七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电力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第二十八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供电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和使用施行监视管理第二十九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建立安全消费举报制度,公开举报、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电力安全消费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核实后,对违法行为严重的电力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告第五章罚那末第三十条电力企业造成电力事故的,按照《消费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从事电力安全消费监视管理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依法赋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电力企业有违背本方法规定的行为时,可以对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安全消费分管负责人发展约谈,情节严重的,根据《安全消费法》第九十条,可以要求其停工整顿,对发电企业要求其暂停并网运行第三十三条电力企业有违背本方法规定的行为时,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违规情况向行业发展通报,对影响电力用户安全可靠供电行为的处理情况,向社会发布第三十四条电力企业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将其列入安全消费不良信誉记录和安全消费诚信“黑”,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电力安全事件信息的;
(二)不及时组织应急处置的;
(三)未按规定对电力安全事件发展调查处理的第三十五条电力企业未履行本方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对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电力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其列入安全消费不良信誉记录和安全消费诚信
八、、•
(一)回绝或者阻挠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从事监视管理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电力安全消费监视管理职责的;
(二)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的第六章附那末第三十七条本方法以下用语的含义
(一)电力系统,是指由发电、输电、变电、配电以及电力调度等环节组成的电能消费、传输和分配的系统
(二)电力事故,是指电力消费、建立过程中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发电设备或者输变电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者对电力系统安全然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起电力安全事故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普通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隐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电安全管理制度XX-10-2520:13]#2楼
1、总那末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消费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合用于本厂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背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赋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安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痛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路线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好准确
2、安全用电根本要求用电单位应对使用者发展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根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电气装置在安装前,应确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者具有认可,应确认其符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理解使用可能浮现的危(wei)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用电单位或者个人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者延长电气路线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者带故障使用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5用电设备和电气路线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制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者悬挂物品使用的电气路线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才干并应定期检查制止使用绝缘老化或者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路线软电缆或者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挪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好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者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