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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表评审项目评审要求佐证材料评审方式申报单位资质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关合法证件.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在珠高校、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应提供办学许可证和民非企业登记证的复印件.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应提供审批文件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技能大师基本条件申报单位与其签订不少于2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提供技能大师聘任期内工资或劳务报酬的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复印件提供文本(含图片、复印件,下同),原件备查是满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或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证书(职业资格证等技能水平证明材料)或能工巧匠或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或同等技能水平证明资料,含相关的制度文件、认定程序等过程性资料提供以下一项以上证明材料.获中华技能大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政府特殊津贴、技术能手等荣誉,或者获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在科研、生产中创新创优、攻克难关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珠海工匠、珠海首席技师;.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技术革新成果,或同行业公认的先进工艺或操作法;.具有某项绝技绝活,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并做出重大贡献,在全市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大师工作室基本条件有专用的工作场所提供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审项目评审要求佐证材料评审方式工作场所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提供场所消防安全证明材料提供文本,原件备查配备技术技能骨干技术技能骨干(需高级工及以上)一览表及其资质证明材料提供文本,原件备查配备了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技能改造相关的设施设备提供设施设备清单并经现场核实提供文本,原件备查有保障工作室正常运行的工作经费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相关财务制度、财务支出票据等)提供文本,原件备查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提供工作室管理、设备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清单和文本提供文本,原件备查有开展名师带徒工作提供开展师带徒活动,且学徒完成后经企业评价合格的的证明文件提供文本开展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提供近2年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名单,及相关佐证资料提供文本开展了技术技能改造或攻关、参与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咨询或组织培训交流等活动,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提供近2年开展相应工作的佐证材料(图片、文字等)提供文本工作目标和措施完成《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认定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和(含研究方向、年预期培养目标、措施等)提供书面材料(申报单位盖章)内容包括
1.名师带徒(且经企业评价合格)每年3名以上的计划;2培养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5名以上的计划;.与工作室相关的技能改造、技能开发等的计划;与大师工作室相关的其他计划提供文本加分项近5年取得申报专业相关领域创新性成果提供创新性成果相关书面材料提供文本,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