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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烧烤店合伙人合同协议书烧烤店合伙人合同协议书甲方(合伙人一)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电话乙方(合伙人二)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电话双方经协商决定成立合伙企业,各方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范围内共同经营烧烤店,并确定如下有关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为烧烤店,经营地址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整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烧烤食品销售等相关业务
三、合伙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有关双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协商管理,共同出资,并使其独立存在、独立经营;
(二)甲乙双方应正确处理投资方、合伙企业和合伙人间的关系,遵守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不得有损他方利益;
(三)甲乙双方均具有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共同负责烧烤店的经营和管理;
(四)合伙经营期间,烧烤店进行食品销售,应当遵守中国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等法律法规,并负责食品安全;
(五)合伙经营期间,合伙人不得单独从事与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有关的业务
五、违约责任
(一)若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在经过对方提出书面警告之后且限定期内没有改正,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终止合伙;
(二)合伙期内,甲乙双方有不当行为的,对不当行为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本协议签署的时间,合同生效之前,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机关进行相关登记,以便依法对外
七、本合同的效力、调整及解除: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如需增补修改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本协议约定有效机关确认后生效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有关仲裁机构请求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