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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为做好淳安县山核桃禁用除草剂工作,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生态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淳安县农业、林业、工业和生活四个污染防治项目(2021-2025年)计划的通知》(淳政办函[2021)12号)和《关于下达淳安县2022年四个污染防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环淳〔2022〕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指导思想为坚决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加强千岛湖保护,打好千岛湖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康美千岛湖高标准保护、高水平转化、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目标围绕“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通过“生态化管控、标准化治理、全民化参与、常态化监督”手段,力争到2025年底全县林业面源污染状况显著改善,生态本底更加牢固,生态产业更加高效,生态保护更加自觉,生态质量全国一流2022年主要目标完成山核桃人工割草和病虫害统防统治各9万亩
三、项目申报原则
(一)农民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项目落实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一刀切
(二)生态保护原则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落实系统治理举措,减少资源消耗,抓好森林灾害防控,淳安县2022年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人工割草)验收标准
一、验收范围根据县林业局下达计划文件中下达人工割草计划小班.
二、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计划任务,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初验合格后,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初验材料,县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验收机构负责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人工割草)验收工作,由验收单位提出验收技术报告和相关地块验收工作视频和图片资料财务资料由各乡镇负责收集,并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县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三、人工割草验收标准在项目规划小班里推行人工、机械等物理除草技术,严禁使用一切化学除草剂
四、检查验收方法
(一)面积测量连片面积15亩以下基地,使用罗盘仪或者GPS进行实测,求算面积连片面积15亩以上的基地使用万分之一地形图进行直接勾绘,求算面积
(二)合格面积确定以小班作为验收单元,没有使用除草剂的小班作为合格面积;若使用除草剂超过小班面积5%(包含5%)的小班整个小班作为不合格;若使用除草剂不超过小班面积5%的小班需扣除使用除草剂的面积作为合格面积
五、本标准由淳安县林业局负责解释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申报汇总表乡(镇)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万分之一地形图完善森林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林业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径流等方面作用,高标准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严禁在高陡坡危险区域山核桃林地实施项目
(三)林农致富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基于多方合作参与的项目经营模式建立高效管理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多元参与、合作共赢的工作格局,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社会自觉,让生态成果惠及淳安百姓
(四)适当平衡原则山核桃主产区绝对数大些,还要考虑相对平衡,主要考虑沿湖1公里的山核桃的林业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
(五)质量效益原则项目实施后效果好,农民得实惠,项目经得起检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优
四、管理职责分工按照综合协调、统分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县林业局负责提出具体政策目标、资金分配建议,负责山核桃病虫害统防统治药剂统一采购和配送,负责有关技术培训以及相关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遴选、指导监督、项目验收等各乡(镇)负责做好本辖区项目的组织申报、真实性(合规性)审核、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招投标、日常检查、项目监理、项目初验等管理工作;承担以乡(镇)为建设主体的项目实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主体负责项目方案的编制、申报,按照立项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财务资料等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项目扶持领域
(一)扶持对象主要包括符合实施指南申报条件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可以连片联户申报)等各类项目建设单位
(二)扶持重点山核桃禁用除草剂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领域包括人工割草、山核桃病虫害统防统治等
六、重点管理环节
(一)申报立项项目建设主体根据项目实施指南(详见附1)和项目申报要求(详见附2)填报《淳安县2022年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申报表》(详见附表5)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详见附2)向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申报所在地乡(镇)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和有无重复项目申报等作出审核,择优推荐并汇总后(附表6)报至县林业局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项目申报联系人淳安县林业局,程建斌,联系电话(政府网589769)县林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当年拟立项的项目需在浙江淳安门户网等平台中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林业局发文下达项目实施计划
(二)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建设主体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使用合法支付凭证或有效票据,付款原则上通过银行支付,严禁大额现金支付乡(镇)应加强项目监管,项目相关牵头部门加强项目指导与监督检查,开展项目监理,监理需要提供实施地块相关工作视频和图片;项目招标要按照县里规定按程序招标,对于山核桃病虫害统防统治需要有森林病虫害防治经验的专业队、专业合作社(不包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经营主体进行防治,严禁把药剂分到农户,有农户单独防治项目建设主体应及时向乡(镇)和县林业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提供相关视频和施工图片)等情况同时,对各类专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主体列入黑名单,并视情节轻重,在1—3年内不安排相关项目补助资金
(三)项目组织验收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将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列为项目管理项目建设主体(包括第三方实施)在项目完成后应预先进行自查,及时向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经乡(镇)初验后提交县林业局提交的材料应包括项目验收表(附表7)、项目财务支出原始票据及支付凭证、项目实施相关照片、项目建设协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项目牵头部门县林业局收到项目初验材料后,组织第三方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标准详见附
3、附4)项目验收结果纳入相关乡镇年度工作业绩考评
(四)项目资金拨付根据项目检查情况和验收意见,县林业局提出项目资金拨付计划,并在浙江淳安门户网等平台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县财政局会县林业局联合发文进行拨付附
1.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实施指南.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淳安县2022年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验收标准.淳安县2022年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人工割草)验收标准.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申报表6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申报汇总表.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验收申请表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实施指南
一、人工割草和山核桃统防统治
1、实施区域在淳安县境内沿湖沿溪地带的山核桃林开展生态管理,生态管理不得使用化学除草剂,控制肥药用量,提倡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合理科学用肥,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要求集中连片面积30亩以上(整村推进除外),山核桃人工割草和山核桃病虫害统防统治各9万亩
2、实施主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可以连片联户申报)等
3、实施要求生态管理不得使用化学除草剂,控制肥药用量提倡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合理科学用肥,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开展人工割草和山核桃病虫害统防统治;人工割草每年需要两次,5至6月一次,8月份一次
4、补助标准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淳安县农业、林业、工业和生活四个污染防治项目(2021-2025年)计划的通知》(淳政办函[2021]12号)和《关于下达淳安县2022年四个污染防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环淳[2022)4号)文件精神,2022年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计划任务9万亩,安排资金3560万元结合前期乡镇摸底和申报情况,山核桃病虫害统防统治9万亩,安排财政资金金额为1800万元,其中补助实施单位和个人140元/亩计1260万元,乡镇项目规划、招标、监理等费用10元/亩计90万元,县林业局药剂采购、验收费、技术培训、监测等费用计450万元;山核桃人工割草9万亩,安排财政资金金额为1760万元,其中补助实施单位和个人175元/亩计1575万元,乡镇项目规划、招标、监理等费用10元/亩计90万元,县林业局验收费、技术培训、监测等费用计95万元人工割草和统防统治个项目可以重复申报
5、资金补助范围人工割草项目资金补助范围为生产性工资、各类割草器材、其它相关设备;统防统治项目资金补助范围为农药采购、器械采购、蓄水池建设、其它工具以及生产性工资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2022年度淳安县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申报表》
2、附件材料1土地或山林承包、转包合同或协议2项目区山林小班图万分之一地形图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股东会议决议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农林业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证照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业主签字盖章确认淳安县2022年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验收标准
一、验收范围根据县林业局下达计划文件中下达统防统治计划小班.
二、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计划任务,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初验合格后,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初验材料,县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验收机构负责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验收工作,由验收单位提出验收技术报告、相关验收工作视频和图片资料财务资料由各乡镇负责收集,并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县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三、病虫害统防统治验收标准在项目规划小班里推行山核桃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项目实施地块必须为常年性经营地块,荒芜、半荒芜地块不纳入实施范围;不得使用禁限用的农药品种,建立田间管理档案;项目区使用过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必须100%回收
四、检查验收方法
(一)面积测量连片面积15亩以下基地,使用罗盘仪或者GPS进行实测,求算面积连片面积15亩以上的基地使用万分之一地形图进行直接勾绘,求算面积
(二)合格面积确定以小班作为验收单元,开展过山核桃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小班作为合格面积;若没有开展病虫害防治超过小班面积5%(包含5%)的小班整个小班作为不合格;若没有开展病虫害防治不超过小班面积5%的小班需扣除没有开展病虫害防治的面积作为合格面积
五、本标准由淳安县林业局负责解释项目名称项目属性山核桃人工除草山核桃病虫害统防统治申报单位全称或专业大户姓名工商营业执照号码(个人身份证号码)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实施地点、小班号规模(亩)项目完成时间项目总投资其中申请财政补助项目建设内容(按《实施指南》各相关项目的建设要求、建设内容、扶持标准等要求进行如实填写)序号项目建设内容数量计划投资(万元)申请财政补助(万元)进度安排合计项目单位承诺意见本单位对申报资料、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名)(盖章)年月日所在乡(镇)意见经审查,申报内容真实、合规、可行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部门业务科站审核意见经审查,申报建设内容可行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序号项目申报单位项目业主单位项目属性实施地点小班号面积(亩)投资额(万元)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属性山核桃人工割草山核桃病虫害统防统治实施单位全称或专业大户姓名工商营业执照号码(个人身份证号码)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实施地点山林性质或来源(承包期)建设规模(亩)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完成投资其中申请财政补助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序号项目建设内容数量完成投资(万元)申请财政补助(万元)完成率(,)合计项目单位承诺意见本单位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名)(盖章)年月日所在乡(镇)初验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验收人员意见验收人员(签名)年月日验收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