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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安顺经开区开展“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各镇(办)、新型社区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发挥服务类社会救助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保障作用,根据《安顺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市民发〔2023〕3号)、《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安开工办通
(2021)97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提升分散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水平2023年我区作为全市“物质+服务”开展社会救助试点,围绕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积极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服务,形成依托区级社工总站、镇级社工站、村级社工室、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初步形成“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尊重服务对象饮食习惯,注重营养、合理配餐,费用由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助金支出(原则上不超出特困供养人员每月领取的生活救助金)
2.代办服务代购物品、代缴费用、代办证件、代邮寄物品等,以一般性日常生活事务为主,代办服务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
(二)医疗健康类助医服务陪同就诊、住院陪护、代为取(买)药、健康体检、康复护理等服务标准常见病、慢性病陪同检查复诊,及时向服务对象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门诊注射、换药提供帮助根据医嘱代为取(买)药,当面清点钱款及药物,告知服药事项住院陪护按医嘱配合完成陪护服务
(三)清洁服务类L助洁服务居所整洁(院内、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擦玻璃);物具清洁(家具、电器);洗涤服务(衣服、床品、窗帘)等服务要求保持居所整洁,物具清洁,整体干净清爽、无异味洗涤服务可上门洗涤
2.助浴服务提供上门和外出助浴等服务要求养成服务对象良好卫生习惯,鼓励引导接受助浴服务,助浴期间做好看护工作,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避免摔伤等事件发生10
(四)提升服务类L社会融入服务通过提供心理慰藉、法律援助、就业引导等服务,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建立自信乐观心态,积极面对生活,缓解心理压力等服务要求帮助特困供养人员调节社会关系,消除社会歧视,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遭遇重大变故的,开展心理咨询,抚慰消极和敌对情绪、缓解心理压力、矫正不良行为、改变负面看法,树立积极乐观上进的心态2能力提升服务开展谋生技能培训和学习辅导,帮助服务对象链接助学、就业等资源服务要求组织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服务,帮助其转变思想观念,发掘潜能,发展生计项目,消除救助依赖
三、承接服务主体政府向具备承接能力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为服务对象开展“物质+服务”救助承接服务主体区级社工总站、镇级社工站、村级社工室、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1112附件3经开区“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记录表家庭类别入户服务日期年月日13想,按照政府主导、政策融合、统筹资源、社会参与、多元救助、示范引领的基本原则,探索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有效路径和具体措施,满足社会救助特殊困难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兜牢兜实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让民生福祉更有力度,让经开区发展更具温度,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体系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配合健全完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持续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加快构建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体系综合运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基本救助政策,健全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教育救助、就业服务、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化救助,全面建成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完备、体制机制高效顺畅、服务管理便民惠民、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救助服务精准及时
(二)持续拓展救助服务方式在做好常态化基本社会救助基础上,分层分类,探索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有效路径和具体措施物质救助主要是在疫情、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其他特殊阶段,通过实物救助等方式,适时为困难群众发放防疫物品和米面油等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基本生活服务救助主要是对分散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下简称“物质+服务救助对象”)等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
(三)不断夯实社会救助基础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模式,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确保区、镇(办)、新型社区均有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每个村(居)有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配强基层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救助能力
(四)创新开展服务开展以“核准信息、摸准需求、对准帮扶、精准服务”为内容的“四准”探访服务,精准识别“物质+服务救助对象”的真正需求,动员与协调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订单式帮扶和友善访问相结合的人性化服务模式
(五)实施精准分类救助一是通过数据比对核查和入户调查相结合,通过手机多彩宝APP全面采集申请人家庭信息,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区所有“物质+服务救助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和需求评估,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二是全面观察和了解评估“物质+服务救助对象”的生活起居、医疗康复等方面状况,及时发现“物质+服务救助对象”真实需求和服务介入点,切实帮助“物质+服务救助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三是重点关注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筛查可能符合支出型贫困、重病重残单人户低保的救助对象,做到精准识别四是根据“物质+服务救助对象”生活能力评估,重点开展生活服务、医疗健康、清洁服务、提升服务等救助服务,做到需求服务细、政策覆盖全、保障服务准
(六)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服务类救助模式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在日常救助的基础上通过优质的服务类救助让“物质+服务救助对象”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真正解决“社会救助有政策缺感情”的问题将“物质+服务”服务纳入社区数字化平台,形成智慧化管理模式,真正实现服务的智能化,监管的精准化
三、实施方法“物质+服务”采取区,镇(办)、新型社区,社工站三级管理、四级运作的方式进行,具体职责如下
(一)区级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指导协调,提出服务类救助工作的原则意见,确定服务对象的补贴标准对镇(办)、新型社区社工站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向社工站结算和发放服务类救助补贴,镇(办)、新型社区负责社工站服务类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镇(办)、新型社区、社事办、社工站负责对“物质+服务救助对象”实施服务,主要是对“物质+服务救助对象”开展生活服务类、医疗健康类、清洁服务类、提升服务类四类服务,根据服务需求变化,规范服务资料,提供更加专业化、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三)服务流程主动服务,各镇(力、)、新型社区、社事办、社工站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到“物质+服务救助对象”家中进行服务一电话询问服务对象一镇(办)、新型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了解告之一社工站满意度回访一定期结算服务费用(社会事务管理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底)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经开区开展“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职责,组织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开展试点项目
(二)实施推广阶段(2023年5月至10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社工站参与的订单式帮扶模式,为“物质+服务救助对象”提供以生活服务类、清洁服务类、医疗服务类、能力提升类的服务项目,供“物质+服务救助对象”根据“物质+服务救助对象”自身需求,形成具有各自特点的亮点服务和特色服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一批可推广、能持续、可复制、具有示范性的社会救助服务品牌和服务项目,大力宣传“物质+服务救助”工作典型事例、先进做法,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发展各镇(办)、新型社区“物质+服务”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总结和经验推广材料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新型社区、社工站依照本方案,开拓思路,勇于创新,围绕“物质+服务”改革试点内容,积极探索切合各镇(办)、新型社区实际的特色服务,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镇(办)、新型社区、社工站要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举措,统筹进度安排,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试点工作进行调度,采用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法对社工站进行督查,深入督查救助政策落实、服务质量落实等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短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试点工作,宣传试点工作进展、典型事迹等为顺利推进“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附件
1.经开区开展“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清单.经开区开展“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经开区“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记录表附件1经开区开展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刘雯管委会专项委员会副主任黄恩管委会专项委员会副主任常务副组长吴浩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组党委书记陈美玲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娄大洋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组副组长周庆会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组副组长张伟幺铺镇片区工作组副组长胡霜宋旗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王进西航办事处服务工作组副组长谢恒星光片区管理服务工作组副组长张应忠春雷社区副科级干部成员韦贵兵区社会工作总站负责同志叶萍社会救助科负责人齐思思幺铺镇社事办负责人陈萍宋旗镇社事办负责人詹艳西航办事处社事办负责人谢玉菊春雷社区社事部负责人罗碧海星光社区社事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全区“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研究重大事项并进行决策,审议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落实“物质+服务”试点相关要求,协调推进试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救助科,娄大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杨昌芬、叶萍、彭辉、谢翔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附件2经开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工作清单
一、服务对象及标准.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服务对象以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供养特困人员为主,分散居家供养失能特困人员应着重做好日常照料护理服务,开展心理咨询、慰藉等政府购买服务针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应与《贵州省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办法》(黔民发〔2021〕8号)做好政策衔接,确定照料服务承接主体要充分征求特困人员意见服务标准特困供养人员享有的最低照料护理标准即为政府购买服务类救助标准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办特困人员分别按贵州省上年最低工作标准的15%/月、40%/月、80%/月的标准确定护理档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服务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60周岁以上老年人、18周岁以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服务类内容
(一)生活服务类
1.助餐服务上门送(做)餐,集中用餐,协助进餐等姓名出生年月自理能力住房面积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服务内容被服务人签字以上服务内容属实,我个人认可签字服务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