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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相关规范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wei)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造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危(wei)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也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⑴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wei)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wei)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wei)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创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时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wei)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wei)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8、《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监管部门及监督检查人员的五项义务《安全生产法》除规定了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督检查人员的权利外,还明确了其要求和应尽的义务一是审查、验收禁止取费用;二是禁止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指定产品;三是必须遵循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执法原则;四是监督检查时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五是对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业务秘密尽到保密之义务
9、《安全生产法》明确的违法行为一一三十八种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可能的38种违法行为其中政府及监管部门可能的违法行为有5种;生产经营单位可能的违法行为有30种;中介机构可能的违法行为有1种(出具虚假证明);生产其中生产经营单位及负责人30种,政府监督部门及人员5种,中介机构1种,从业人员可能的违法行为有2种
10、《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十三种处罚方式《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的行政处罚;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罚;对中介机构有罚款、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撤销机构资格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经济罚款、责令住手建设、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等处罚;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赋予处分的处罚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1、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权利及义务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义务是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措施、用品、用具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权利是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殊严重时,有权住手作也,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撤离危(wei)险岗位;对漠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领导者,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1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份,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13>三负责制三负责制是对企业生产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即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向上级负责,向职工负责,向自己负责〃
14、企业应建立怎样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如下三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全厂性安全生产总则;2)各种单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wei)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3)企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5、企业职工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从业人员具有三项保障安全生产的义务,同时从责任制的角度,还具有如下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泯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16、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或者他人及其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
17、为什么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由于特种作业人员劳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任务,所承担的风险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便会对企业生产、职工生命安全带来较大损失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坚持过行专门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严格的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许可证者,方可上岗工作这是企业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打伤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相应工种的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6、我国现有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条列有哪些这个真的不少,大体可以按照以下分类国家法律(如《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行政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性文件(如国发
(2022)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如安全监管总局第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地方性法规(如《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版》)拓展资料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权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安全生产
7、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令第296号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44号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⑺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份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合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合用其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七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催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危(wei)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危(wei)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wei)险化学品许可证管理办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危(wei)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危(wei)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危(wei)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wei)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危(wei)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危(wei)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危(wei)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重大危(wei)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爆炸危(wei)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危(wei)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危(wei)险化学品重大危(wei)险源辨识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消防安全标志常用化学危(wei)险品贮存通则常用危(wei)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建造灭火器配置规范建造设计防火规范建造物防雷设计规范安全标志厂区道路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厂内安全运输规程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wei)险、有害因素警示标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固定式工业平台有毒作业分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建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爆炸和火灾危(wei)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安全色安全色卡常用危(wei)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噪声作业分级高温作业检测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危(wei)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与安全生产相关规范相关的资料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合用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wei)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wei)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2、安全标准化里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企业合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登记日期2022年6月30日序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名称实施日期或者标准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2年5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16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10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10月27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2年1月1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10月1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1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13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1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4月21日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22年5月1日1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11月1日17危(wei)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18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1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2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5月1日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2年5月1日2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22年9月1日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22年6月1日24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9月1日25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9月1日2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22年3月1日27危(wei)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22年10月1日28危(wei)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4年5月17日2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暂行规定2022年2月1日30危(wei)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2004年4月8日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年4月10日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10月1日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12月8日建造设计防火规范2022年12月1日危(wei)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6月1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2000年3月6日危(wei)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02年11月15B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5月1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2022年8月30日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05.
01.01河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2001.
08.31建造物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化学品分类和危(wei)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22安全帽GB2811-2022安全色GB2893-2022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2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2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钢斜梯GB
4053.2-202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耍求-钢直梯GB
4053.1-2022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1999年版)GB5083-1999安全带GB6095-202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2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22生产过程危(wei)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22用电安全导则GB13869-2022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22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腐蚀性商品储臧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危(wei)险化学品重大危(wei)险源辨识GB18218-202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22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建造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爆炸和火灾危(wei)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2.2-202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危(wei)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20053、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法律,规范有哪些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要包括制度管理责任、人员管理责任、现场管理责任、事故报告责任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操作规程及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八)重大危(wei)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九)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十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制度;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档案管理制度;
(十四)其他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催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4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重大危(wei)险源管理,建立重大危(wei)险源安全运行档案,依法进行重大危(wei)险源申报、评估和定期检测检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加强对重大危(wei)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根据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及时排查管理事故隐患;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结果、整改情况要记入台帐,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6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生活区、储存区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wei)险物品的车间、商店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标志明显、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安全出口7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即将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同时必须坚守岗位,即将组织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主要包括投入保障责任、组织保障责任、技术保障责任、应急救援保障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障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安全生产投入必须纳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下列事项
(一)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建设、改造和维护;
(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职业卫生条件改善和安全标准化建设;
(三)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检测检验、咨询论证等技术服务;
(四)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药品配备;
(五)安全检查所需交通工具、设备仪器、通讯器材购置;
(六)安全生产科技开辟与应用、宣传教育和奖励;
(七)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
(八)安全生产保障所需的其他费用.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模在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和聘用具备国家注册安全资质的人员提供安全管理服务1L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标准化达标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予以表彰奖励.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一)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要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
(二)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
(三)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要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
(四)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须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验收.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或者储存危(wei)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使用危(wei)险化学品作为生产原料和设备设施构成重大危(wei)险源等危(wei)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在立项前要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要做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生产经营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催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岗位应急处理措施制定的预案必须予以发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危(wei)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造施工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无应急救援组织的单位,要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生产经营单位在改制、破产、收购、兼并、整合、重组等产权变动期间,产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产权变动合同中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后果.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分管负责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管理处室、分公司、车间)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催促其他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协助、配合事故查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查处作业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法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对服役使用的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检验,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性、工艺流程的安全性和职业卫生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四)对重大危(wei)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组织排除或者管理安全生产隐患,协助、配合事故查处;
(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领导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而导致的后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安全生产制度划分具体责任,逐级逐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考核.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列入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察的内容27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股东会、职代会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工会和职工的民主监督
4、安全生产标准包括那几个方面的内容?5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范围、规范性文件、术语和定义、普通要求、核心要求
1、范围安全生产标准合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定单)合用于本标准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暂行规定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safetystandardization安全绩效safetyperformance相关方interestedparty资源resources等
4、普通要求
(1)原则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管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2)建立和保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评定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5、核心要求包括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组织机构、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内容
5、什么是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法规
1、安全生产法规的特点安全生产法规的特点有保护的对象是劳动生产人员;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强制性;安全生产法规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因此具有政策性特点,又有科学技术性特点
2、《安全生产法》中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有七项,它们是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4)、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5)、安全中介服制度;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六项责任《安全生产法》特殊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确定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4)、催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八大权利《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1网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wei)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⑴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珠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Q才比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⑴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⑴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住手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⑴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⑴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1)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5、《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三项义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义务⑴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⑴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⑴危(wei)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即将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6、《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四种监督方式《安全生产法》以法定的方式,明确规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多种监督方式第一是工会民主监督,即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第二是社会舆论监督,即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即任何单位开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第四是社区报告监督,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7、《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监管部门的三大职权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员具有如下三项职权第一是现场调查取证权,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单位不得拒绝,有权向被检查单位调阅资料,向有关人员(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了解情况第二是现场处理权,即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业当场纠正权;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排、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或者使用的职权;责令紧急避险权和依法行政处罚处第三是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其对象是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仪表等;依据是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条件是必须按程序办事、有足够证据、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通知被查单位负责人到场、登记记录等,并必须在15日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