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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加工运输合同范文合同编号:需方(甲方):供方(乙方)使用方向(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业务概况
1.1业务范围等所用混凝土拌制、运输
1.2业务内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搅拌站设备基础制作,搅拌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设置避雷装置,搅拌站设备校验标定,混凝土的拌制并运输至各施工现场第二条工期
2.1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始试运行;年月日达到混凝土的正常供应量
2.2竣工日期年月日3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工期调整,则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应调整第三条生产条件
3.1乙方必须保证建设二条完好的生产线使用,以确保达到甲方工程所需碎数量(高峰期日最大供应量m3)建站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2乙方所提供生产线必须设备齐全、运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拌和站(自动上料,骨料仓、粉料仓、水、外加剂均使用电子计量)两套乙方提供loot地磅一台,备用发电机一台3乙方提供甲方宣传所用条幅、标识等悬挂地点
3.4乙方应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检验合格报告5乙方应具有混凝土罐车不少于辆第四条合同单价、数量、价值
4.1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混凝土加工、运输综合单价为元/m3单价包含的内容混凝土的拌制及运输、装卸费(运距公里);拌合站临时设施费[含拌合站生活、贮存、生产设施、碎实验设施(标养室)、围墙、地面硬化、排水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等];地方事宜协调费;拌合站及搅拌车设备费及安装、维修、拆除费;碎原材料场内的保管、搬运、标识费;抽水设备费及安装、使用、维修、拆除费;水电费;设备及人员调迁费、各种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及施工管理费等为完成混凝土加工、运输所需的全部费用
4.
1.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进行调整2数量本合同各规格混凝土供应总数量约计m
3.具体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3价值价值为混凝土供应单价乘以混凝土供应数量本合同总价值约计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第五条计划及供货
5.1甲方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时填写《混凝土需用计划单》送乙方,乙方在计划供混凝土时间前3小时签字回执确认按计划供应混凝土如甲方变更需用混凝土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签字回执甲方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混凝土供应时,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乙方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第六条运输及装卸
6.1乙方负责办理混凝土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6.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足够保证输送混凝土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洗车辆等设施第七条检验和验收
7.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并随机取样制作试件和养护若出机口试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若出机口试件合格,需双方具体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7.2甲方在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混凝土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现场初试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负责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调试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乙方就地作废处理
7.3乙方制作的混凝土在浇筑前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4混凝土运输到达浇筑地点后,如果由于甲方现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时浇筑,导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关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灌注要求或产品失效报废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5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单方掺加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由此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7.6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7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规范(GB50164-92)加强浇捣养护,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等由甲方承担第八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8.1工程计量方式钻孔桩基础的混凝土数量按双方实际签认量(以跟随车辆的单据为依据)进行结算(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方抽检,发现数量不符时当批次供应量按最低的抽检数量进行计量)桥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设计图纸量为结算依据进行计量出现跑模、涨模时按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据实计量根据配合比计算砂石料的实际数量
8.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从第一次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交(合格)后30日内,据合同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8.3工程进度结算及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结合工程形象进度按月计量付款,每月按实际结算额的70%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实际结算额度的90%支付
8.4竣工末次结算及付款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时乙方提供发票
8.5质量保证金支付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修复完所有质量缺陷后,经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凭据后,由甲方返还(无息)6结算程序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按审核程序审核(甲方审核程序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预算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计量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款、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效力第九条材料及设备
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砂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保管及数量控制2本工程所用材料损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砂配合比乘以约定消耗系数(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除外加剂1%)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额定数量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8%的管理费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搅拌站及碎运输设备,保证在出现设备故障、临时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时不中断碎供应主要设备有两套搅拌机及相应的四斗配料机,配齐相关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备状态良好的碎搅拌运输车不少于十台第十条安全质量及职业健康
10.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必须达到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甲方同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各项目标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单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将理论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做碎抗压试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其它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因碎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由发生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10.4在施工现场内,供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第十一条甲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11.1甲方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
11.2乙方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
11.3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甲方视为乙方的全权代表乙方驻工地负责人需要更换时,乙方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后,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乙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对外经济活动,需经甲乙双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否则甲方一律不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第十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2.1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包括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与验收2甲方制定总体进度计划,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指导乙方实现管理目标,保证施工时间准确,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3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交底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资料4审查乙方报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5及时组织碎所需各项材料,并运送到乙方搅拌站6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计量和结算手续,及时拨付工程款7按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第十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3.1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
14902.《混凝土质量控制》GB
50164、《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生产2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混凝土,并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匀质性、连续性保证混凝土坍落度及有关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有关指标超出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损失由乙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的时间、机械设备数量、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及时组织进场5负责制定磴搅拌站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工程材料、碎的试验检测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保障砂及时供给负责办理交通所需各项手续,混凝土的运输车辆须有养路费,以确保混凝土的及时、不间断供应严格按国家、铁道部、业主、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全部责任和经济责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进度、质量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指挥,按甲方要求做好职工安全、职业等相关培训接受甲方及业主进行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评比和奖惩
13.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并予以积极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及企业宣传工作,临时设施按照甲方要求统一规划,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乙方承担
13.12负责竣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乙方服从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并积极配合处理有关事宜13乙方单位主要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并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14乙方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关系,协助甲方处理地方事宜自行处理及维护与地方的关系,加强与各桥涵劳务承包人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满足施工现场混凝土的供应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单位合同中及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防止火灾,减少污染、降低噪音,并承担由于施工作业造成的环境破坏、损害公众利益和财产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16及时提报工程计量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竣工结算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或部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程款挪作他用由于业主、建设单位对甲方拨付资金不及时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款项时,甲方按业主、建设单位迟延支付的时间及比例顺延支付乙方,此种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不承担支付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应当自行筹集足量资金用于工程周转,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乙方应及时支付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报酬乙方在季度结算时必须提供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始凭证,并作为结算的附件存档如乙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报酬,造成工期、延误及不良社会影响时,甲方视作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本工程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关安全、质量规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事件,按业主及上级对甲方的罚款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甲方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员按规定给与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清理出场,乙方代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执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其它约定甲方为履行与业主所签合同目标,有权力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计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乙方资料需要上报业主、监理的,必须先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否则无效乙方在甲方统一指导组织下开展公共关系工作,负责相应费用,时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声誉乙方管理人员纳入甲方管理范围,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不得影响甲方的总体计划本工程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困此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追索乙方人员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均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