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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开展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严格履行劳动用工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拐骗童工、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活动,有效遏制非法用工问题,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二、对象内容专项执法检查的对象为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的用人单位和非法用工单位,特别是餐饮、汽车修理、小作坊、乡村小砖窑厂等场所专项执法检查的内容为用人单位及非法用工单位招用人员数量、年龄、来源、渠道等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及非法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报酬、参加社会保险、遵守工作时间、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用人单位及非法用工单位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相关部门要从维权维稳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维护劳动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根据我县实施方案,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执法责任,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务求取得实效.突出重点监管,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形成县劳动监察局牵头、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发现有非法用工行为,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发现有强迫劳动行为,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有使用童工行为,要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肃查处,并按《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将童工信息通报给当地教育部门各地要按照《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要求,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执法行动时,对有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记录的单位要实施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有关结果统一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并予以公示.加强应急防范,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应对因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而引起的集体上访、阻断交通、干扰党政机关办公、阻碍执法等群体行为;要妥善处理因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而导致劳动者个人采取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或社会秩序的极端行为为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各相关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根据我县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知识强化用工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要做好舆论引导,宣传诚信守法的典型企业,曝光违法劳动用工企业,防止借机炒作个别案例而引发社会不稳定要大力宣传工作成果和两点,多角度传播“好故事”、“好声音”,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对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要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建立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未成年人用工备案制度,逐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其它事项请由县劳动监察局认真收集整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相关材料,将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用工单位的整改情况以及重大违法等典型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等材料在12月30日之前上报市劳动监察局因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快报市劳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