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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侵权责任法草案(2022最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12月5日之前截止了征集意见12月22日开头在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进行第四次的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全文如下名目第一章一般规定其次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三章不担当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五章产品责任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担当侵权责任第三十四条网络服务供应者明知网络用户采用其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未实行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担当连带责任网络用户采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向网络服务供应者发出要求删除、屏蔽侵权内容的通知网络服务供应者得到通知后未准时实行必要措施的,对损失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担当连带责任第三十五条旅馆、饭店、商店、银行、消遣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平安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担当侵权责任在前款规定的公共场所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担当侵权责任管理人尽到平安保障义务的,不担当侵权责任呢;未尽到平安保障义务的,担当相应的侵权责任第三十六条无民事行为力量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担当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第三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力量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担当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章产品责任第三十九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担当侵权责任生产者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担当侵权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觉缺陷存在的第四十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担当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担当侵权责任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恳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恳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四十二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四十三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平安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担当消退危急、排解阻碍等侵权责任第四十四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觉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准时实行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准时实行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担当侵权责任第四十五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旧生产、销售,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恳求惩处性赔偿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四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使用道路交通平安法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七条未依据我国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先由机动车全部人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四十八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全部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借用人担当赔偿责任机动车全部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买卖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全部权转移登记,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买受人担当赔偿责任第五十条买卖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买卖双方担当连带责任第五十一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担当赔偿责任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医疗费用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负责人追偿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三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担当赔偿责任第五十四条因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由所属的医疗机构担当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一般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简要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准时向患者说明病情、诊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状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医务人员应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担当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因抢救危急患者等紧急状况,难以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同意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马上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留意义务医务人员未尽到该项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担当赔偿责任推断义务人员留意义务时,应适当考虑地区、医疗机构资质、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务人员有过错:
(一)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诊疗法律规范的;
(二)隐匿或者拒绝供应与纠纷有关的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三)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第五十九条患者的损害可能是由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造成的,除医务人员供应相反证据外,推定该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六十条患者应向医务人员告知与诊疗活动有关的病情、病史等状况,协作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患者未尽到该项义务,造成误诊等损害的,医务人员不担当赔偿责任第六十一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恳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恳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等第三人责任的,有权向生产者等第三人追偿第六十二条因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恳求赔偿,也可以向血液供应机构恳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属于血液供应机构责任的,有权向血液供应机构追偿第六十三条医务人员应依据规定填写并妥当保管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纪录、病理资料、护理纪录、医疗费用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医务人员应供应第六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未经患者同意,公开患者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造成损害的,应担当赔偿责任第六十五条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实施合理的诊疗行为,不得实行过度检查等不必要诊疗行为医疗机构违反前款规定,应退回不必要诊疗的费用,造成患者其他损害的,还应担当赔偿责任第六十六条医务人员的执业活动受法律爱护干扰医务人员正常工作、生活的,应依法担当法律责任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六十七条因环境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排污者应担当侵权责任,但法律规定免责事由的,依照其规定第六十八条排污符合规定标准,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排污者应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十九条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排污者应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担当举证责任第七十条两个以上排污者污染环境,除能够证明与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外,应担当赔偿责任排污者担当责任的大小,依据污染物排放量等情形确定第七十一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排污者恳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恳求赔偿排污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九章高度危急责任第七十二条从事高度危急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作业人应无过错责任法律规定免责事由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三条核材料和核设施、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核材料和核设施、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应担当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有意造成的除外第七十四条占有、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急物,从事高空、高压作业,使用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担当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不行抗力或者受害人有意造成的除外第七十五条遗失、抛弃高度危急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全部人、管理人担当侵权责任第七十六条非法占有高度危急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担当侵权责任该物的全部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留意义务的,应担当连带责任第七十七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急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急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高度危急的作业人已经实行平安措施并且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其赔偿责任第十章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九章高度危急责任第十章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第十一章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第十二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爱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指定本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担当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动物饲养人的赔偿责任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饲养烈性犬等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担当侵权责任第八十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担当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除外第八十一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指示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恳求第三人担当赔偿责任,也可以恳求动物饲养人担当赔偿责任动物饲养人担当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十一章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第八十二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全部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担当侵权责任全部人或者管理人担当责任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三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详细加害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担当赔偿责任第八十四条堆放倒塌物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担当侵权责任第八十五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阻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担当侵权责任第八十六条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全部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担当侵权责任第八十七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实行平安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担当侵权责任窖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义务的,应承当侵权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八十八条本法自年月日起实施其次条侵害民事权益,应担当侵权责任第三条受害人有权恳求侵权人担当侵权责任受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恳求侵权人担当侵权责任受害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恳求侵权人担当侵权责任第四条受害人死亡或者残疾的,被扶养人有权恳求侵权人赔偿生活费,但侵权人已支付死亡赔偿金或者残疾的除外受害人死亡,支付受害人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人有权恳求侵权人赔偿相关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相关费用的除外第五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担当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担当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担当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担当民事责任第六条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次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七条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担当侵权责任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担当侵权责任第八条行为人没有过错,法律规定也要担当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九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担当连带责任第十条教唆、关心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担当连带责任教唆无民事行为力量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担当全部责任教唆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担当主要责任关心无民事行为力量人、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担当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平安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不能确定详细加害人的,行为人担当连带责任;能够确定详细加害人的,由加害人担当侵权责任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担当连带责任第十三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担当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担当赔偿责任第十四条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担当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担当补充责任或者相应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五条法律规定担当连带责任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担当全部责任第十六条连带责任人担当连带责任后,依据各自过错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的,平均担当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第十七条担当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解阻碍;
(三)消退危急;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害;
(七)消退影响、恢复名誉;
(八)赔礼赔礼以上担当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十八条侵害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指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削减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财产损失依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其次十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平安的,受害人可以恳求侵权人担当排解阻碍、消退危急等侵权责任其次十一条因防止、制止他人人身、财产患病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担当赔偿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担当赔偿责任,受益人应赐予适当补偿其次十二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依据实际状况,由双方分担赔偿责任其次十三条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的,造成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恳求精神损害赔偿;造成残疾的,受害人可以恳求精神损害赔偿其次十四条有意侵害他人人格权、身份权,造成他人严峻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恳求精神损害赔偿其次十五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商定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定的,应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供应适当担保第三章不担当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其次十六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其次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的有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担当赔偿责任其次十八条因不行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担当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次十九条因正值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担当赔偿责任正值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对本应有的损害担当赔偿责任第三十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担当赔偿责任假如危急是由自然缘由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担当赔偿责任或者担当部分赔偿责任因紧急避险实行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对本应有的损害担当赔偿责任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三十一条无民事行为力量人、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担当侵权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力量人、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第三十二条完全民事行为力量人对自己的行为临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掌握造成他人损害,应依据过错担当相应的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依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力量人因醉酒、滥用麻醉品等对自己的行为临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掌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担当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