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投标函(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暂定金额为元,总工期一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o.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o.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允许招标人对中标人所报工程业绩进行实地考察,若所报业绩与实际工程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
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