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药店转让协议书甲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复印在背面乙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复印在背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医药连锁一一平价店”打包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医药连锁一——平价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执照等证照,药品,店内的设备(如货架、标识、医保刷卡及计价电脑等设备),药房加盟权和甲方的医保押金全部打包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总金额为壹拾壹万伍仟元整(¥
115000.00元)
三、付款方式
1、年—月一日支付转让定金—万元整(¥元);
2、其余部分待药房手续完善后一次性结清
四、甲方承诺该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执照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为乙方联系办妥当,经营范围为与原药店相同药店法定负责人为、质量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为如果办证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年月一日正式接手药店,乙方接手前该药店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偿还和理清,与乙方无关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药店乙方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受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
六、乙方接管后,具体操作人为乙方,甲方要求乙方必需严把药品质量关,若因乙方不慎产生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因乙方以前未经营过药店,甲方承诺在乙方接手药店后,指导乙方管理药店,指导乙方使用医保刷卡和计价刷卡等设备
八、甲方有“过渡期驻店药师资格证”,甲方承诺该证在过渡期(三年)内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另外收取费用(费用已计在转让总金额内)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捺印)证人(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