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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草坪小学药品、危险品和实验室物品管理制度为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药品的采购一般由学校将计划报校教育局电教室统一集中采购,特殊情况由学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向正规经销商采购
二、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相符.学校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1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o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门锁.任课老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交校领导批准后,才能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之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老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三、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学校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