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私人房租赁合同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日期年月曰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第一条租赁房屋甲方将坐落于套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整租,单间合租)乙方作为(居住,办公或其他)使用配备物品情况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租金每月租金为一元(大写人民币)按支付,押金元付款方式为现金工、押金不得抵租金,押金在租期满后缴清水电及其他费用后退回(需提供缴费清单)
2、乙方应在租金到期前2日向甲方交付下一周期的房租,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甲方按该期应交租金3%每日加收滞纳金第四条协议事项
1、甲方承担所出租房屋物业管理费用
2、乙方承担从入住之日起至迁出之日房屋内所有费用(含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
3.乙方应妥善使用,维护管理好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押金,同时享有追偿损失的权利
①、乙方未及时足额付清房租;
②、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③、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
④、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用途,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⑤、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
4、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同时扣除押金如甲方因其他需要收回房屋,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退还未满租期的租金,同时退还押金
5、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壹个月提出续租意向,议定合理租金重新签定合同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同时将自用家具物品搬离,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乙方认可放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维护权益,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诉讼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
6、其他约定事项
①因整栋楼接地连在一起,其他住户如有漏电情况也会殃及本住户,故每次洗澡时电热水器务必要断电洗澡,以免产生触电等安全问题与不良后果未按要求使用产生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②、电闸方面本套房有第一空气开关,第二空气开关在25层32层,第三空气开关在27层(6层住户共用)
7、以上合同希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8、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电话电话签定时间年月曰签定时间年月曰私人房租赁合同篇2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的XX市XX区XXX路XX号房西屋,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二、租期从2OXX年6月26日起至2OXX年6月26日止(即1年)
三、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四、租赁期间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
五、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接住后要保持房屋完好无损,出现事故(火灾、水灾)等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从即日起室内的一切电器、门锁及其它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六、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租人承租人签名(盖章)签名(盖章)本合同于2OXX年£月26日于XX市订立私人房租赁合同篇3出租方(简称甲方)地址电话承租方(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市区路(村)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M2(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甲方将座落在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M2(房厅一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即年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人(签名盖章)承租人(签名盖章)年月日签订于经办单位(签名盖章)经办人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