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审核制度为了确保年度及专项辨识评估的风险辨识全面性,评估的准确性,管控措施的完善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审核时,必须组织召开专会议,进行统一审核(或与例会、检查分析会议及其他会议合并召开)二.最大化发挥集思广益的管理理念,必须由各级领导及各专业的主要骨干成员共同参与审核
三、对于存有异议的看法、建议及意见等,必须现场提出并修订,也可详细记录后送报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安监科)
四、审核完成后,进行统一签字,如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未能参与审核人员,可自行审核,但需修改的详细记录送报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五、会议记录人员必须详细记录参会人员、会议过程、会议要点、提议等,收集相关会议签到、会议笔记、会议语音视频资料,进行统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