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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参加对象所有担任公共课、专业课和实习实训指导的专任教师实践目的.提高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专业建设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进行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换;.与企业共同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
三、任务要求.新入职且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必须安排到相关企业先实践后上岗,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修改完善后用于实际教学.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参加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了解本专业最新的行业动态,学习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以及企业文化,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实施课程改革,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公共课教师每年必须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学习考察、开展调研累计2周以上,了解、学习企业文化、行业发展动态、市场对职业学校学生的需求等
四、实践形式.全职下企业实践主要适用于新入职且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同时也鼓励二级学院选派优秀专业课教师下企业进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的脱产挂职锻炼或实训指导挂职锻炼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教学任务,如确实因教学需要须回学院上课,以不占用在企业实践和正常上班为原则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视作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暑期下企业实践鼓励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利用暑期下企业实践,每期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实践时间可累计计算学院鼓励专业课教师暑期下企业实践的同时在企业指导学生进行暑期专业实习.兼职下企业实践允许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利用课余时间下企业兼职锻炼,结合“教育教研项目”、“校企开发课程”、“教材开发”、“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等开展相关工作经批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企业兼职锻炼的,按照成果认定企业实践的时间实践内容.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企业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质量
六、审批程序.下企业实践的教师需提前填写《教师下企业实践申请表》,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根据师资培养计划和整体工作安排,研究推荐下企业实践的教师名单,并与教师共同确定下企业实践目标、任务及预期成果.各二级学院统一将《教师下企业实践汇总表》与《教师下企业实践申请表》上报教学科研处审议、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组织管理.各二级学院应在每学期末制定下一学期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并报组织人事处和教学科研处备案,协同对外合作处做好教师实践企业及相关事宜的落实工作;与对外合作处共同做好下企业实践教师的管理工作确保实践效果和实践任务的完成,每月至少下企业一次,对实践教师进行检查,并及时做好相关书面检查记录;并协同对外合作处及时对参加实践的教师进行考核.组织人事处根据每年新进教师及在岗教师情况,定期组织安排各类人员进行企业实践,协同对外合作处做好教师实践企业及相关事宜的落实工作,二级学院与对外合作处共同做好企业实践期间的教师管理和企业实践考核工作.教师下企业实践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过程和劳动纪律,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全职或暑期实践的专任教师须在下企业实践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实践报告(专业课教师提交4000字以上的专业实践报告;公共课教师提交3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兼职实践的专任教师须在实践结束后四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实践报告及成果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未参加企业实践.教师下企业实践将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并作为“双师型”教师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