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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咨询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的讲座费、评审费、咨询费等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参照《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家讲座是指按照《学院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要求,由学院组织或有关部门邀请,经学院领导批准或在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备案,面向学院学生、教职工开展的一次性各类学术报告、形势政策宣讲辅导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高职教育专家报告、人文素质教育专题讲座、安全教育专题讲座、职业生涯就业指导专题讲座等本办法所称评审是指学院组织或经学院领导审批同意,由相关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审、人事招聘聘任评审、教师各类竞赛评审、教研科研项目立项验收评审、教研科研项目成果评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评审、各类建设方案论证评审、院内招标专家评审、基建维修改变项目验收评审、学生文体竞赛活动评审等本办法所称咨询是指由学院聘请或经学院领导审批同意,由相关部门聘请院外专家对学院各类项目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制定等开展的一次性专门问题的咨询等第二章专家讲座费第三条专家讲座费发放范围(-)学院组织或有关部门邀请经学院领导审批同意或在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备案来校开展一次性报告讲座的院外专家;(-)经学院业务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由院内部门邀请,以专家身份开展本职工作范围外的报告讲座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第四条专家讲座费发放标准时计算第五条专家讲座费发放管理(-)专家讲座费发放由业务主办部门按照“一事一报”原则负责造表,并将院外专家讲座费与院内专家讲座费分开造表(见附件1学院院外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咨询费发放表,附件2学院院内职工讲座费、评审费发放表),加盖主办部门印章,院外专家讲座费发放要按照《学院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要求,附《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见附件3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经主办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后,由业务主管院领导审批
(二)院外专家讲座费由财务处会计核算后打入院外专家指定银行账户院内专家讲座费随本人当月或次月工资计税后发放
(三)横向科研教研课题、合作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以及各二级分院承担的社会、行业企业培训中发生专家讲座费的,按合作或委托协议约定标准执行,无约定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第三章专家评审费第六条评审费发放范围
(一)学院组织或经学院领导审批同意,由有关部门聘请来校开展有关评审的校外专家;(-)经学院业务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由院内部门在相关专家库、委员会中随机抽取的院内专家、评委或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安排的院内专业技术人员第七条评审费发放标准第八条评审费发放管理(-)评审费发放由业务主办部门按照“一事一报”原则负责造表,并将院外专家评审费与院内人员评审费分开造表(见附件1:学院院外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咨询费发放表,附件2学院院内职工讲座费、评审费发放表),加盖主办部门印章,经主办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后,由业务主管院领导审批
(二)院外专家评审费由财务处会计核算后打入院外专家指定银行账户院内人员评审费随本人当月或次月工资计税后发放
(三)评审活动组织部门的非评委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发放评审费如评审活动因工作需耍安排在寒暑假、法定假期、双休日或工作时间之外的晚间,非评委工作人员补助每人每半天50元
(四)学院工会组织的教职工文体竞赛活动评审,评审费发放标准由院工会制定,无标准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五)横向科研教研课题、合作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以及各分院承担社会、行业企业培训中发生专家评审费的,按合作或委托协议约定标准执行,无约定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第四章专家咨询费第九条专家咨询费发放范围学院聘请或经学院领导审批同意,由相关部门聘请,对学院各类项目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制定等进行一次性专门问题咨询的院外专家第十条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
(一)标准
(二)不同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活动,专家咨询费执行标准第T—条专家咨询费发放管理(-)专家咨询费发放由业务主办部门按照“一事一报”原则负责造表(见附件1学院院外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咨询费发放表),加盖主办部门印章,经主办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后,由业务主管院领导审批
(二)专家咨询费由财务处会计核算后打入院外专家指定银行账户
(三)横向科研教研课题、合作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以及各分院承担社会、行业企业培训中发生专家咨询费的,按合作或委托协议约定标准执行,无约定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学院业务活动需要发生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咨询费的,须事前报请学院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凡本办法没有规定或未经学院会议研究确认的项目以及超出本办法规定标准的,一律不予发放严禁各部门、单位自行设立名目、自定标准发放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咨询费第十三条本办法未列明类别或事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须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提前向业务主管院领导书面报批并经学院会议研究确定第十四条学院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及咨询费的管理与发放情况,纳入学院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之中,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监督对于巧立名目、变相发放、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学院将追回发放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所列内容与学院原有关规定相关内容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学院财务处、人事教师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类别标准备注副高职务止高职务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同时为多班次一并开展报告、讲座的不重复计算专家讲座费.专家讲座费按实际发生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院外专家讲座费不超过500元/学时(税后)不超过1000元/学时(税后)不超过1500元/学时(税后)院内专家讲座费不超过300元/学时不超过500元/学时不超过800元/学时类别标准副高职务止高职务院士全国知名专家院外专家评审2000元/天•人(税后)3000元/天•人(税后)5000元/天•人(税后)院内职称评审500元/次•人专家评审人事招聘聘任评审100元/次•人教师各类竞赛评审500元/次•人科研教研项目立项、验收评审各类建设方案评论评审院内招标专家评审100元/次•人基建维修改变项目验收评审100元/次•人学生文体竞赛活动评审全院性文艺比赛100元/次•人全院性体育比赛篮球、足球比赛裁判100元/场次•人,记录50元/场次•人乒羽比赛、运动会裁判、工作人员100元/天•人类别标准备注院土、全国知名专家高级职称职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咨询费按高级职称职务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1500-2400元/天•人(税后)900-1500元/天•人(税后)组织形式及会期半天会期半天不超过两天(含两天)超过两天会议按照本标准的60%执行按照本标准执行第一天、第二天按照本标准执行;第三天及以后按照本标准的50%执行现场访谈或者勘察按照上述以会议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费相关标准执行通讯按次计算,每次按照本标准的20%—5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