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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协议12篇加工承揽协议1承揽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定作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1/69年—月—日承揽方代表人年—月—日加工承揽协议2合同编号订立合同双方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定作人承办单位联络人联系电话定作人机构地址传真电话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承揽人营业执照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承揽人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账户根据《》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10/69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标的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万元第二条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使用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11/69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年月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第六条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12/69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5%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5%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5%(元)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违约金;13/69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的违约金第十条纠纷的处理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委员会;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14/69签约人签约人: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加工承揽协议3订立合同双方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桦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桦;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15/69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16/69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17/69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18/69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加工承揽协议4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工承担甲方卫生保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加工承揽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负责甲方场所的卫生保洁事宜,具体清洁事项包括:
1、日常清洁区域:19/69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2/
692、定期保洁区域:
3、垃圾区域
二、乙方的保洁标准应当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提出相关意见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意见及时改正,直到达到甲方的要求
三、乙方应当在每天早晨九点前,完成甲方安排全部的保洁工作,且保洁标准应当符合甲方的全部要求,不符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正
四、乙方应身体健康、诚实勤劳,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确保卫生质量
五、乙方在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经营活动
六、保洁加工承揽费用为元/月,由甲方于每月15日向乙方支付,支付方式为转账,乙方的账户为
七、本合同为加工承揽合同,乙方就保洁成果对甲方负责,提供保洁期间,因乙方行为给甲方及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提供保洁服务时,应当注意自身安全,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自己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经甲方两次通知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乙方有权扣除月加工承揽费的10%20/69作为违约金甲方拒不整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双方就本协议执行所发生争议及纠纷,应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工承揽协议5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甲方拟将位于—县—镇—村一组的房屋地基以及主体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原材料(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
2、乙方确保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21/69建设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交付建房成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节约用料,严禁浪费乙方每天完工后清理墙角灰,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并按常规要求配比施工在施工中若发现造成材料损失、浪费,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并罚款在支付款中扣除
3、工程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安全防护设备、用具,如架管、架板、搅拌机、升降设备、模板、模具、斗车、、焊接机、撮箕、桶、防护网等及焊条、切割片等辅材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4、工期从年—月一日开始建设,工期为—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5、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工程质量及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并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
2、涉及房屋主体及沉重结构的关键性(如地基、浇铸)部分22/69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5、基础基槽60公分,圈梁40公分,基石40公分,使用石头30立方米
6、墙体外墙高米,内墙高米,砌筑时内外错缝采用水泥沙浆,为避免砖块间空隙较大必须采用三?一砌筑法(一快砖、一铲灰、一挤揉),且灰缝厚度不得超过mm墙体经水泥清光后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空鼓等缺陷
7、圈梁过梁高度不低于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毫米上下圈梁
8、屋顶现浇厚度为公分,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空鼓等缺陷
9、下水道
三、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工程款总额及计算方式工程款为人民币69580元(大写陆万玖仟伍佰捌拾元整),以承建房屋面积为基准,按24523/69元/平方米(贰佰肆拾伍元每平方米)计284平方米(贰佰捌拾肆平方米)
2、付款时间地基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天内给付地基工程款;主体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天付款—在房屋峻工(包括内外墙清光且水泥地坪完工)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天内给付余款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如果一年内现浇渗漏,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作为违约金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4/
692、本合同中甲方与乙方及乙方任何工人之间均不存在雇佣关系
3、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加工承揽协议6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定作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桦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桦;25/69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年月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月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26/69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十条本合同签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27/
69.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3.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28/69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于年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甲方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代表人地址电话年月日加工承揽协议7甲方(定作方)地址:29/
693、原材料等物品交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3/69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乙方(承揽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乙方是为甲方加工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单位—单价备注
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30/69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技术标准或要求备注
四、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加工费计算方法1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31/69的加工费2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加工订货
1、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1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2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1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2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32/691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2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
92、包装物标识规定
3、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33/
695、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
(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知识产权保护
1、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许可的,还须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九、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34/69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2、产品质量控制1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3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4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5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3、质量整改1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35/69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加工费的结算
1、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
(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
(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
(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
2、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第二年结算%第三年结算%o
十一、验收方法
1、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十二、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36/69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一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37/69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2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3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4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5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6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7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38/698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39/69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4/
696、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十六、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40/69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分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其他需约定事项
1、41/69加工承揽协议承揽方:邮码:42/69法定代表人职务定作方地址由口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43/
69.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44/69复或退换.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其他约定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45/69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或酬金总额的%20%〜60%的违约金46/69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47/69%(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48/69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分;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哈定作方代表人年月日承揽方49/69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5/69代表人一年一月—日加工承揽协议9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定作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桦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桦;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年月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50/69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月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十条本合同签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51/69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3.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52/
69.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于年月曰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53/69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名)地址电话乙方代表人地址电话年月日加工承揽协议10委托方纺织器材厂(甲方)承揽方电镀厂(乙方).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结算方式o.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54/69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纺织器材厂法定代表人(盖章)地址专艮行■帐号乙方电镀厂法定代表人(盖章)地址:专艮行帐号年月日加工承揽协议11订立合同双方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55/69第一条加工成品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玻璃柜台130_40_90件120塑料台面柜台180_100_95件10其中不带抽屉玻璃台面柜台180/00_95件20棉布货架180_40_200件10大百货电器货架180_80_200件5小百货货架180_50_200件80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桦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桦;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56/69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57/69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58/69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59/69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或酬金总额的%违约金O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6/69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甲方县木具厂代表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帐号—乙方县百货公司60/69代表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加工承揽协议12合同编号甲方(定作方)XX公司乙方(承揽方)鉴于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甲方大量需要指定型号产品;乙方系专业产品生产商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作物情况1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正式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61/69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复杂或特殊的,可以写明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定做,并将技术图纸作为合同附件)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第二条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月结等其他方式,建议货到付款,以作为产品质量责任的牵制)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或者甲方具体要求,必须要写全称)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62/69理化学参数)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下表标准提供(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甲方于年月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和保密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未答复,乙方有权停63/69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甲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严格保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甲方技术资料和图纸、制造再现甲方技术的器材、取走与甲方技术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第三人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技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用于自身技术、设备的升级或研发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标准(写明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封样或乙方技术图纸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方法(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具体时间年、月、日)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64/69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内发现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还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为准质量检验机构由双方共同指定,费用由乙方垫付,由主张未被检验证明支持者最终承担第七条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1双方约定由甲方自提定作物自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1.2自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不可省略)2双方约定由乙方送交定作物
2.1送交定作物的时间(如选择了
7.1则在空格处划线)
2.2送交定作物的地点(如选择了
7.1则在空格处划线)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65/69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费用负担(写明包装费用由哪方承担)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定作物的运输方式(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9.2运输费用由(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承担第十条定作物的保修第十一条定金及预付款
11.1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2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11.3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4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时间(写明年、月、日)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甲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元/每件的违约金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材料损失、重做成66/69本、延期损失等)由乙方赔偿
2.2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和延期交货责任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3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延期交货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材料损失、重做成本、延期损失等)由乙方赔偿
12.4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2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3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67/69支出的费用
13.4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只需填写一或者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具体写明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深圳委员会”写为“北京市委员会”)委员会申请O
(二)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甲方或乙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本合同签订地点(应详细填写合同签订的地点,如深圳市区)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以下无合同正文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68/69电话电话:69/69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7/69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8/69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各留存一■份定作方代表人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