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创业需知的法律常识合伙人有权随时要求“分家”吗?案例2009年12月,姜先生与一个朋友共同投资,开了一家鞋店两人各出资5万,由姜先生的朋友负责找货源让姜先生无法接受的是,对方拿货从来不和他商量,而且2010年5月的一天,他还不肯带姜先生一起去制鞋厂谈合作姜先生觉得这里面一定有猫腻,由此两人产生矛盾一气之下,姜先生决定撤资,退出合伙公司但店里押着3万多元的鞋子没有卖出去对方表示,姜先生撤资可以,但鞋子必须放在店里继续卖,所得的收益两人平分,但他不承诺多长时间卖完,也不同意签协议明摆着,就是拖着不肯分家这对姜先生来说十分不利,因为他还要继续分摊房租在这种情况下,姜先生是否有权要求对方把鞋店里的鞋折算出收益,然后把钱付给他呢?案例分析开公司的时候,合伙出资,搞得好不热闹,可一旦公司经营不善,就容易导致合伙人互相猜忌,甚至闹分家眼下,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本案中,从姜先生的描述中,很明显能看出他那个朋友确是背地里玩猫腻但问题是,姜先生想撤出合作,也得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有关律师表示,合伙就像夫妻结婚,是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的为了避免合伙矛盾不可调和,合伙人最好走到哪一步合同签到哪一步在当事人确定合伙关系时,应签订具体的协议,包括投资金额、退出时债权债务的分配等相关条款如果发现重大财产收支出现变化,应随时做好记录,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也容易说清楚案例启示:1防人之心不可无再好的朋友,一旦涉及金钱和利益,也可能变成“仇敌”,因此,在合伙之前,合伙人不妨把丑话说在前头,签好该签的合同,为今后一切有可能发生的矛盾做出预料,并把处理方法纳到合同中去这样即使产生矛盾,也有处理的依据2心中有本明细账及时记录公司的重大财产收支,从中确定公司的财产是否正常运转,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及时解决,避免时间长了,心怀叵测的合伙人浑水摸鱼法律依据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伙人一旦出现矛盾,随时可以撤资,退出合作因此,要想撤资,应和合伙人协商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45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