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开展2023年计划.预算审查工作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6日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国务院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2023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审查会议通过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和《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这两个审查结果报告将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交大会主席团财政经济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开展计划、预算审查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年度计划的主要预期目标大部分实现,主要任务总体进展顺利国务院提出的2023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要求,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就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和面临的困难风险挑战、落实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作了相应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宏观政策取向、主要任务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国务院提出的2023年预算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主要收支政策基本协调匹配,对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作了认真分析和相应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
1654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256185.08亿元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3年中央预算及相关决议,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做好2023年计划执行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出七条建议一是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二是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三是依靠改革开放激发动力活力,四是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五是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支撑,六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七是高度重视稳就业保民生等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做好2023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提出七条建议一是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二是不断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三是切实做好重点民生保障,四是着力改进预算管理,五是持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六是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七是严肃财经纪律(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