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范围餐饮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适用本预案
3、预警与报告
3.1预警
3.11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3.12建立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我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监管相对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报职责行为通过举报信息及时作出预警
3.13应急准备和预防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分析、预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