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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决议年月B在就位于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关入市事项召开村民代表(村民)会议,会议应到人数名,实到人会议由主持经充分讨论、现场表决,以票赞同,票反对,票弃权,形成决议如下
一、该地块属(所有权人)所有由(所有权人或委托)作为入市实施主体
二、该地块评估、拍卖及入市交易相关事宜委托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三、地块位置(四至)、面积为平方米,入市用途为(工矿仓储、商服、旅游、办公等)
四、入市方式采用(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使用年限确定为年,以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五、入市交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方式起始价以自然资源局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价格并经集体决策确定;本地块入市设保留底价(不设则去掉)
六、地块成交后,地价支付方式;
七、入市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使用权到期,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残值处置方式(无偿收回或折价补偿)
八、其他须集体研究决定的事记录人(签章)计票人(签章)参加会议人员(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