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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阳江市阳东区产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动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推广实施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改革试点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企业投资环境,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为核心,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改革,开展以企业依法承诺制、备案制和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投资项目直接落地改革,推动投资建设项目“边审边批”“先建后验”,以达到项目快落地、快建成、快投产,同时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和责任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拿地即动工”项目是指在土地出让前已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及审查,并进一步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的产业投资项目在阳东区重点产业项目中(不包括房地产和商住项目),择优选取未供地前对土地取得主体相对明确,且企业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符合我区产业规划且阳江市阳东区招商引资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确认的项目,均适用本方案国家和省、阳江市对项目审批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业不能履行承诺以及未能及时完善相关手续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并把严重失信企业以及企业法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个人和主体的处罚力度,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江市阳东区产业投资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解决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报建、施工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办公室主任定期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项目进度,遇到困难和重大问题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副组长及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商解决确保项目“拿地即动工”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由区产业投资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跟踪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实施细则,制定“拿地即动工”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列出承诺标准、技术指标、审批清单、审批时限和审批程序原则上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办理清单以外的事项针对不同项目的实施特点进一步优化审批阶段、明确审批部门和办理时限等,制定并公布审批流程图
(三)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及集中学习活动,提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专办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四)加强信用监管相关审批部门对不能履行承诺的企业或技术服务单位列入黑名单,定期将相关信息报送区发展改革局由区发展改革局汇集和记录信用信息,建立覆盖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将相关失信企业或技术服务单位在阳江市公共信息信用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五)建立容错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改革创新激励担当作为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东纪发[2022)5号)文件精神,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中,由于先行先试,未通盘考虑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但符合支持干事创新、容错失误情形的,可以申请容错,减免责任
(六)及时总结评估根据实际工作进展,对改革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改革成效经验,及时调整本方案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为两年附件
1.阳江市阳东区产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动工”改革实施工作流程图
2.阳江市阳东区产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动工”改革实施申请表3阳江市阳东区产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动工”改革实施资格审核表
4.阳江市阳东区产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动工”改革实施承诺书5阳江市阳东区产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动工”改革实施项目预用地申请表6阳江市阳东区产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动工”改革实施工程施工通知单
三、实施流程
(一)拿地前期阶段.意向投资企业申办营业执照、一照一码信息确认、公章备案手续,并确认企业登记信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东分局牵头区税务局、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由企业向招商引资主管部门提出“拿地即动工”改革实施申请(附件2)招商引资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经区产业投资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企业项目实施资格(附件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由招商引资主管部门与企业签订承诺书(附件4)企业对有使用意向的具体地块,可以向属地土地储备部门提出用地预申请(附件5)承诺愿意按规定参加土地竞买或竞投,并支付土地价格和履行一定的条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土地储备和城市更新事务中心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发区管理局或属地镇实施).在土地整理、征转等供地前期阶段,对于有意向取得土地的产业项目,由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土地储备部门按要求编制符合深度要求的项目设计方案后,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开展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审批,自然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材料审核,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及时出具预审查意见(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区土地储备和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负责).符合施工图审查范围的,项目所属土地储备部门持规划批复意见,全套勘察设计文件提交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区土地储备和城市更新事务中心牵头协调,相关审图机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落实).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同步开展拟出让地块公开出让工作(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负责)
(二)土地出让阶段.在土地挂牌公告期间一并开展项目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负责).意向投资企业通过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开发区管理局或属地镇实施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并在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诺按合同约定期限缴交地价款)(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负责,开发区管理局或属地镇实施)
(三)拿地动工阶段.土地储备部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地质勘察(含氧气浓度和噪音检测)、编制施工图并进行线下预审、编制节能报告(区土地储备和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负责).企业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节能报告》、《阳东区产业投资项目监管协议》等资料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区发展改革局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企业凭《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等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缝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企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持相关资料申请办理土地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凭《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办理报装临时自来水、临时用电手续;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通过中介服务超市委托第三方审查施工图,并办理消防设计方案预审(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阳东漠江水务公司、阳东供电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企业确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后,持基础阶段、主体阶段的施工图预审意见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资料并通过工地现场核查后1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通知单(附件6)企业在获取施工通知单后,即可动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四)施工许可阶段.企业凭立项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资料办理人防审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防雷等手续;凭《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办理报装自来水、报电安装手续;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阳东漠江水务公司、阳东供电局等有关部门配合).企业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施工合同等资料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企业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即按基础阶段(含基坑、桩基)、主体阶段分别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若项目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实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可由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承诺函,对施工图设计质量与消防设计质量作出承诺后,直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未使用各级公共财政资金投资的,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
一、技术要求简单、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且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新建生产性配套仓库、物流仓库和厂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五)竣工验收阶段.土地储备部门会同城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检查,用地企业严格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施建设,确需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须经区土地储备和城市更新事务中心核实并报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审查通过后建设(区土地储备和城市更新事务中心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实行联合验收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并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工作各验收事项不互为前置条件,同步进行,提高验收效率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办理联合验收手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企业凭《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负责)
四、运行模式
(一)提前加强业务指导确认试点资格前,企业要切实履行投资主体责任,加强和设计单位的沟通,提前开展相关的前期工作确认试点资格后,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做好靠前服务,向企业一次性明确建设条件、审批方式以及技术指标等要求,细化涉及风貌保护、基础设施保护、安全保护项目特别论证的标准、程序和路径各职能部门要将建设条件、技术指标、审批要求纳入承诺书(附件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全程跟踪帮办代办在自愿的基础上,由企业提出帮办代办申请,招商引资跟踪服务落地工作专班全程跟踪项目动态为企业提供无偿帮办代办服务(开发区管理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专窗服务容缺受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产业项目拿地即动工综合窗口”办理各项审批事项项目报审过程中,对容缺受理适用事项,在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材料有缺有误的情况下,由综合窗口“容缺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限期补正,相关审批部门同步开展备案审查(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各有关部门以法律法规设定标准为依据,分行业制定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消防设计、人防设计、防雷装置设计、排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安全监督登记、施工许可等准入承诺标准作为企业投资项目设计、建设、验收的标准,在充分告知企业的前提下,由企业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承诺书设定标准和要求须符合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实行备案制度在企业签订相关承诺书的基础上实行备案制度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1个工作日内分别对试点项目提交的承诺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各审查部门根据自身需求分别向社会公示企业必须在收到施工通知单后6个月内完成其他手续区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实施全程跟踪服务,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和证件,监督企业不达标不投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实行差别化质量监管对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的建设项目,根据质量安全风险等级情况,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并在施工过程中开展差别化监管,重点检查参建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技术检查的情况等,检查结果计入各参建单位和相关人员的信用信息档案对于无需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从严从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质量安全巡查,真正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建设单位履行首要责任,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鼓励通过购买工程质量安全保险的方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发区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有关审批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承诺制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的监管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采取整改、依法撤销许可或者禁止选择告知承诺等惩戒措施,及时将其纳入信用监管建立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细化完善规划条件核实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规程,建立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在项目准入时,认真审查企业是否承诺按已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和监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重点监管企业是否严格按承诺的标准、设计要求开展施工,在相应阶段施工前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各有关审批部门要建立抽查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隐患项目验收合格投产(使用)后,各相关审批部门实行正常抽查和依法依规对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并及时对各种危险隐患进行检查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