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16.防水工安全生产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建筑施工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我作为项目防水工,结合岗位职责,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的法规、管理条例、办法,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必须熟悉产品特性,严格按照施工专项方案进行作业.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现象时,应停止作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软底鞋,严禁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违章作业.施工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用电动工具正确按操作标准使用.悬空或临边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根据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L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或卷材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动火必须申请动火许可证,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拒绝违章的生产指令,听从专职安全员和现场监理的指导,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本人将严格落实以上安全生产责任,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责任书自进场施工前签订一式两份,公司、责任人各执一份)公司(签章)上一级负责人责任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