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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副产盐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每批次产品抽取L5L平均分装于3个干燥清洁带磨口塞的玻璃瓶中,其中2瓶作为检验样品,1瓶作为备用样品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2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见表1表1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HG/T3783-2021副产盐酸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总酸度(HC1)质量分数GB/T320-20062重金属(以Pb计)质量分数HG/T378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