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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企业基本条件
一、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重视企业内部技能人才培养,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代表性、在所申报职业(工种)方面有较丰富的培训考核经验,企业总体规模需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可提供对应佐证材料
三、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专家团队(含考评人员队伍)、评价规章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及与评价项目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仪器仪表等
四、坚持社会效益为先,能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建立培养与使用相结合、评价与待遇相挂钩的长效激励机制
五、具有完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措施和完善的内部质量监督机制,并配备相应的内部质量督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