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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市容秩序“十乱”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深化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市容秩序的热点难点问题,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市容秩序“十乱”整治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市容秩序“十乱”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山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狠抓以“十乱”为重点的常态化治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城市整体形象和市民公众素养,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以优良的城市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任务目标根据《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特点,针对市容秩序方面存在的“乱扯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等突出问题,自4月份起,各镇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分工的原则和要求,每月定期组织开展至少1次针对市容秩序“十乱”问题的综合整治行动,并以“十乱”整治为抓手,以点带面,对辖区存在的其他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治理,压紧压实门前五包责任,完成列入年度计划的次干道建筑外立面提升任务建立健全停车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
三、整治重点
(一)乱贴乱画在公共设施、街道路面等乱涂乱贴在商店门窗乱贴橱窗图文广告等现象
(二)乱泼乱倒往下水道、雨水篦乱倒垃圾、污水、餐厨废弃物渣土(物料)、垃圾等运输车辆不洁、未密闭等导致撒漏遗撒等现象
(三)乱扯乱挂在行道树、线杆、灯杆等乱挂灯带、乱搭电线、线缆公共区域擅自扯挂条幅、布幅、气球广告条幅;未经许可擅自设置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等现象
(四)乱搭乱建临街建筑物立面随意设置吊挂物、遮阳伞(棚)、乱搭棚屋经营;私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等现象
(五)乱停(摆)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的位置和方向停放;侵占城市道路洗车、修理、制作形成的马路市场;不按规定场所经营,乱摆桌椅形成的餐饮排档;流动摊点、店外经营、跨门经营、门前乱摆杂物、落地灯箱;绿化带内随意摆(栽)放物品等现象
四、整治标准符合《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规定要求具体如下路面无占道摆放,无店外经营,无流动商贩,无乱搭乱建;沿街建筑物墙面干净整洁,无乱设墙体广告,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泼乱倒;门头广告设置规范,无陈旧、破损广告,无一店双牌、违规设置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摆放整齐有序,无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盲道现象等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广告等媒体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市容秩序“十乱”整治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十乱”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及时曝光不配合、不文明的违法违规行为,让广大市民群众了解整治内容和要求,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积极参与和支持“十乱”整治行动,为“十乱”整治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聚焦薄弱环节,狠抓问题整改结合季节特点和管理特性,每月突出2-3项整治重点,对照整治标准,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力度,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管控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力争通过不间断的综合整治行动,解决困扰镇(街道)驻地和城区管理容易反弹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三)加强信息调度,力促工作实效请各镇街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每周五15:00前,将本周“十乱”整治工作小结及照片通过政务协同网报送至“**城管委”,相关报送材料要求用数字说话,切忌泛泛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