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实验初中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第三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第四条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一一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第五条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第六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第七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形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实验初中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问卷调查总结报告、教师相关规定、制度、政策、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