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动火管理规定
一、前言为保障医院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防范动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气焊、害U、烙、钏等作业
三、工作负责人.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规定.动火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火灾扑救
四、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动火前,应当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人员和工具设备.动火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设备.动火前应将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移离动火现场,并对作业区域进行隔离.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动火安全操作规程
五、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电焊、气焊、割等高温作业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烟雾积聚.动火现场应设置防护屏障,防止火花飞溅.动火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确保及时扑灭火灾.动火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防火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动火作业人员应确保安全距离,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人身伤害
六、动火后的处理.动火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检查设备和工具,并妥善存放.动火后应对设备和工具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动火后应对动火作业区域进行清洁、消毒,以防止可能存在的病原体传播
七、违规处罚L违反本规定,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改等处罚.如因违反本规定而导致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