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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附件5-1第一批海南省“南海新星”哲学社科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南海新星”哲学社科人才平台项目是我省“南海新星”项目的组成部分,面向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理论研究、决策咨询、普及宣传等方面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第一桶金”支持旨在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队伍,构筑良好的人才发展梯队,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项目申报人不受国籍限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奉献精神;.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按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所在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为在海南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央驻琼机构、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及分支机构等,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海南省在站博士后可依托所在站进行申报,项目培养周期内须在海南省工作;.申报项目属于海南省四大主导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三大未来产业(南繁产业、深海产业、航天产业)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申报项目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包括量化的科研或产出指标、预期取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指标等
(二)还应具备的条件.申报人应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理论创新、文明传承、学科建设、决策咨询和社科普及等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同行认可度,或产生较强的社会影响力,经培养有望成长为本领域骨干型人才、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海南省重点新型智库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优先;.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以团队联合申报的,团队成员应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及相应资格条件
(三)不得申报情形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依托已立项(结项)省级及以上项目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的;依托或剽窃他人成果申请的;属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均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南海新星”哲学社科人才平台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
(二)与《项目申报书》所列各项情况互为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要真实、完整、规范,证明材料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20日
(二)申报材料报送方式请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18号办公楼海南省社科联213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受理部门负责处室海南省社科联办公室,联系人黄雅雯、曾涛,联系电话:65316887c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实施与经费管理遵照《海南省“南海新星”项目实施办法》文件执行,并需遵守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财政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
(二)项目入选人员论文、著作等成果,属本项目资助的,应标注“海南省南海新星项目资助”
(三)项目入选人员在培养周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由平台项目负责部门取消或终止培养资格.调离海南的;.企业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不再从事与所申报项目相关工作的;.因身体等原因影响项目如期完成的;.诚信、环保、纳税等方面出现问题,产生恶劣影响的;.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产生恶劣影响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培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