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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附件4-1第一批海南省“南海新星”医疗卫生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南海新星”医疗卫生人才平台项目是我省“南海新星”项目的组成部分,面向临床医学或公共卫生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医疗卫生人才,给予“第一桶金”支持旨在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队伍,构筑良好的人才发展梯队,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项目申报人不受国籍限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奉献精神;.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按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人应在临床医学或公共卫生一线工作,创新意识强,具有一定的临床实践、疾病防控经验和基础理论研究水平,在疑难、危重病症诊治或重大疾病防控等方面有专业见解、攻关能力经培养有望成为本领域骨干型人才、专科或医疗卫生团队带头人.所在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为在海南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或者运行状况良好医疗卫生机构(含部队、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同时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且依托单位承诺配套支持.申报项目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包括量化的科研或产出指标、预期取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指标等
(二)不得申报情形.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依托已立项(结项)省级及以上项目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的;.依托或剽窃他人成果申请的;.属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依托单位非医疗卫生机构或申报人选为第三方劳务派遣的;.依托单位无配套支持的;.因品德失范、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得申报的
二、推荐方式符合条件的人才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申报
(一)依托单位推荐依托单位对申报人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初审并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市县卫生健康委推荐(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卫生单位向乐城管理局推荐),经所在市县卫生健康委或乐城管理局审核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单位直接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依托单位有经海南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100人次及以下的,每次推荐不超过3名申报人;有101人次及以上的,每次推荐不超过5名申报人
(二)行业组织、产业园区推荐海南省医学会和海南省医师协会各专科分会或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对申报人职业道德、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在学会(协会)或产业园区公示无异议后,经依托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同一专科学会(协会)每次推荐不超过3名申报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每次推荐不超过5名申报人
(三)同行专家推荐申报人专业技术领域内2名海南省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对申报人职业道德、申报材料真实性、发展潜力及项目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经依托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同一专家每次只推荐1名申报人
三、申报材料
(一)目录;
(二)项目申报书(含电子版);
(三)依托单位推荐函;
(四)申报人选廉洁自律意见;
(五)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六)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和学位网的相关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执业医师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文件;
(八)申报人选与工作单位合同;
(九)申报人选最近在海南工作一年的社保记录;
(十)根据申报人选实际,提交临床病案、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代表作、获奖情况、专利等,每项原则上不超过5项;
(十一)经同行专家推荐的,须提供同行推荐专家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按顺序统一胶装,采用手写或号码机打印的方式标上页码,并在材料目录中列明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20日
(二)申报材料报送方式请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卫生健康委三楼312室
(三)申报材料受理部门人事处(产业人才工作处),联系人陈立志,联系电话65332511
五、其他说明入选人员在培养周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取消或终止培养资格.调离海南的;.企业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不再从事与所申报项目相关工作的;.因身体等原因影响项目如期完成的;.诚信、环保、纳税等方面出现问题,产生恶劣影响的;.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产生恶劣影响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培养的出现以上情形以及省内工作调动、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其中依托单位为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省卫生健康委;依托单位为市县医疗卫生机构的,按属地管理报告市县卫生健康委,由市县卫生健康委在7个工作日内报告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省委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