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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青岛市绿色建材信息登记采信工作指南(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7号)《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扩大我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青财采[2023)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绿色建材信息登记采信工作流程,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指导绿色建材企业便捷地参与相关信息登记工作,特制定本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部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
二、信息登记采信依据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作为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采信依据
三、申报信息登记范围
(一)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建材产品,可进行绿色建材信息登记.取得绿色建材认证证书的建材产品;.有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应产品执行标准的型式检验报告和满足《需求标准》相关指标的检验报告,上述检验报告出具日期在一年期以内,且具有环保、节能等特征的建材产品
(二)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不予登记.无产品标准及应用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列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及淘汰类的产业,实施过程中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四、申报资料.绿色建材申报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认证证书、检验报告两者任选其
一五、申报途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格式在绿建云平台(https:〃www.luocaro.com/#/)进行注册申报
六、采信原则.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随机抽取熟悉相关建材产品业务的市绿色建材专家委员会专家成员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要求、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除应当满足《需求标准》的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七、采信信息管理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通过绿建云平台对绿色建材采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申报登记的绿色建材信息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采信信息将分别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
(一)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暂停采信.产品随机抽检不合格的;.工程应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的;.未在规定期限内有效整改的
(二)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取消采信,不得办理绿色建材信息登记申报.伪造虚假证明资料骗取采信的;.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有工程应用违规问题,拒不整改的;.违反《承诺书》内容的
八、其他.本指南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本指南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规定的试点期间试行.对信息登记采信工作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86670921;绿建云平台注册申报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80957230o(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