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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严格按照此范本制订章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可删除有关内容,第四章第
三、
五、六节为可选项,其他内容只可增加不可删减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按照《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XXXX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英文译名;缩写第二条本会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必须载明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xxxx、登记管理机关河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向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建议议题;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会长办公会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第三十九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第五节监事或监事会[二选一]第四十条本会设立[监事或监事会]监事会由X名[3人以上]监事组成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第四十一条监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由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兼任监事第四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监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四十三条监事会[或监事]发现本会开展活动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本会承担第六节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可选项]第四十四条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另行制定章程,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第四十五条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第四十六条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由本会统一管理第五章党的建设、廉政建设、诚信自律建设第四十七条本会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委、总支、支部[或者本会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的条件,经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的途经开展党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第四十八条本会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第四十九条本单位实行诚信自律承诺制度,主动签署自律承诺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第五十条本会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五十一条本会的财产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五十二条本会财产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会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本会不得接受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违反社会公德的捐赠第五十三条本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定财务制度、制定财务会计报告,健全内控机制,规范使用票据,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财产来源于国家资助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监督本会财务收支全部纳入本会开立的银行账户,不使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银行账户第五十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五十五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第五十六条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五十七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五十八条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五十九条本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依法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第六十条本会自决定终止之日起30日内,在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向社会公告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六十一条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六十二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公益组织第九章附则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六十四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开封市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
(二);(…)O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为[三选一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三)由[可选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四)由本会授权的机构[可选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第十三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第十四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年不交纳会费;
(二)2年不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第十五条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一节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二选一,下同]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名称变更和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七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本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拟任负责人人选及会议的议题向会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十八条理事会或者本会30%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九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
(三)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第二十条下列事项,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第二节理事会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或会员代表)总数的30吼第二十二条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第二十三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
(三)确定法定代表人人选;
(四)研究审议换届工作事宜,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A)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审议重大业务活动、大额财产处置以及重要涉外活动;
(十一)决定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事项;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每届—年[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理事[最多2次]一次无故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第二十六条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因虬第二十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的调整第三节常务理事会[可选项,适用于理事总数大于或等于50人的社团]第二十八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数不超过理事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
一、
五、
七、
八、
九、
十、
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任期相同第二十九条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常务理事—[最多4次]次无故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第三十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四节负责人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所称本会负责人,是指本会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勿动]第三十二条本会负责人总数为5-13人负责人从理事/常务理事[二选一]中选举产生,且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本会的负责人不得具有近亲属关系;
(七)无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会的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三)曾在被撤销登记、吊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担任负责人,且对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或者曾在被取缔的社会团体担任负责人,自该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吊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取缔之日起未逾3年的;
(四)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违反前款规定选举或者任命的负责人无效第三十四条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负责人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不适用]第三十五条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双重登记的社会团体如因特殊情况须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法定代表人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第三十六条本会被罢免或卸任后的法定代表人,在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由本会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前任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经本会出示理事会决议及有关证据,可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七条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二)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六)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七)拟定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A)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三十八条本会会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二)监督本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