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露天煤矿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所有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分管部门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主持召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会议时,应将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及时了解和掌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组织机电科科对机电设备的配件、材料计划工作,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组织机电科科对煤矿机电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绝缘用具的检验与校定管理工作,做好煤矿机电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人员技术管理水平
6、负责煤矿机电设备的定期检修、保养,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运转
7、参与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评级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进行复查验收
8、经常组织机电科科员工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每月带班不得少于8次,入坑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9、及时向矿长反映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工作情况
10、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1、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