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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与运营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村级供销合作社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建设原则、建设条件、建设模式、合作方式、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运营机制和管理、党的建设、文化建设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村级供销合作社的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村级供销合作社各级供销合作社与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以共同出资为主要方式组建的、按章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以产业共建和项目发展为载体,构建在行政村一级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简称村级社它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市场主体按照章程,加入上级联合社,成为成员社,享受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是供销合作a)在村级社建设中,应推广合作社的价值理念,以合作制原则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培育农民社员的合作意识、互助意识、民主意识,推进“为农、诚信、创业、合作”供销合作社精神与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村规民约融合,在改善乡村治理中发挥独特作用;b)村级社要牢记“为农、务农、姓农”宗旨,弘扬传承供销“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立足主责主业,全心全意为“三农”服务,促进共同富裕;c)村级社应创新提供文娱、信息、法治等综合文化服务,把文化服务送到社员的“田间地头”,擦亮“供销社”金字招牌社系统基层组织体系中重要环节,是对乡镇基层社的有益补充4建设原则村级供销合作社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村级社建设既要避免突击建设村级社现象,又要防止简单地把村级综合服务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头换面为村级供销合作社;--规范引领,创新发展统筹推进建设村级社在农民入社比例、股权设置上充分体现农民主体,在治理结构、民主管理上充分体现农民参与,在成员权益、收益分配上充分体现农民受益,在建设形式、发展路径上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将村级社真正办成农民广泛参与、自主经营管理、服务功能完备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防范风险,搞活经营准确定位村级社的经营服务范围,科学设定市场化经营模式,切实加强管理监督,防范经营风险,使广大农民社员与村集体能够享受股权分红,增强发展信心,并形成长效的利益分享机制,稳定收益预期5建设条件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应具备以下条件a)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农业农村改革统筹谋划、部署推进;b)中心村或常住人口规模不少于2500人的行政村,辐射半径3km内居民1000人以上c)正在推进或已经完成农村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村集体经济产权清晰;d)当地具备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强,通过开展专业化经营、规模化服务,可以产生较为稳定的收益预期,合作项目市场前景好、风险可控;e)当地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较为强烈的合作意愿6建设模式村级供销合作社的建设模式包括且不限于以下三种形式“供销资本(资产)+村集体资本(资产)”模式各级供销合作社与具有一定资产资源,但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村集体共同出资组建市场经营主体,双方形成资本合作关系,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供销资本(资产)+农村实体”模式各级供销合作社与农村具有发展前景的经济实体(合作社、公司、其他企业、农村村民)共同出资组建市场经营主体,双方形成资本合作关系,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C)“供销品牌+涉农主体”模式各级供销合作社与农村已具有一定发展规模,经营状况良好的涉农主体(合作社、公司、其他企业)签订开放办社协议,形成互惠互利的协议合作关系,基于合作协议开展经营活动7合作方式资本合作各级供销合作社以供销集体资金或资产评估作价出资占股35%(含)以上但不超过50%村集体、农村实体(合作社、公司、其他企业、农村村民)等合作方以资金或资产、资源评估作价出资,占股50%以上65%以下协议合作各级供销合作社不进行资金资产投入,以供销合作社品牌授权使用、营销渠道网络拓展、涉农项目扶助等方式合作各级供销合作社不占股份,不参与经营管理,不参与利润分配涉农主体(合作社、公司、其他企业)等合作方以现有主体加挂村级社牌子的方式开展宣传推广,对外宣传展示供销、农合联品牌和形象8组织形式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经理等权力、决策、监督、执行机构,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合作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合作社章程,建立规范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组织体系其他企业形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相应的组织结构9权利义务享受权利村级社享受以下权利a)悬挂“安吉县XX村供销合作社”牌子,对外可以以“安吉县XX村供销合作社”名义开展活动;b)办公和经营场所、对外宣传可以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文字及图案标识;c)享受供销系统对基层社发展方面的要素倾斜,享受在项目安排、人才支持、资金、政策争取上的优先、优惠及各项信贷支持优惠与政策扶持;d)新组建村级社享受一定年限的扶持期,扶持期内各级供销社的投入不收取回报;e)享受供销系统的培训资源、宣传、推广资源,共享系统公用品牌、经营网络、销售资源;f)享受供销系统通过系统职能优势争取的政府公益性服务,享受通过系统优势、合作协议、统一采购来的低成本社会化服务承担义务村级社应承担如下义务a)承认并遵守基层供销合作社章程,作为成员社加入县级联合社,并接受县联社的监督、管理、考核;b)发展为农服务项目,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三农”,经营服务范围中必须包含农资供应、日用消费品供应、农产品生产加工购销服务、农产品展示展销、农旅结合、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业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等涉农项目;C)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搭建经营平台,通过开展综合性、便利化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形成与城乡居民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共同富裕;d)积极吸纳愿意遵守合作社章程,自愿加入合作社的农村村民、种养殖户、农村经营户加入合作社,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e)按照县供销联社《参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决策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安全生产、民主管理等制度;f)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对外宣传展示供销、农合联品牌和形象10运营机制和管理运行机制应遵循合作制原则和市场经济规律,建立三个方面的制度a)民主管理决策制度严格按照章程,完善村级基层社“三会”制度,坚持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保障社员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权利;b)监督管理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员和社会监督建立上级联合社工作督导机制;C)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基层社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加强内部经济核算,规范村级社与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确保农民增收、村集体受益、供销社发展运营管理村级社的运营管理符合以下要求a)村级社独立经营,日常经营由合作方负责,各级供销合作社不干涉公司日常管理(包括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管理),不承担债务,通过委派董事、监事按照《公司法》、《参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参与公司相关管理;b)村级社通过运营村集体投入的资产资源,开展种养殖业、经营权流转等方式增加收入,壮大村集体收入,实现“消薄”目标;c)村级社根据经营需要,通过“农业订单”、协议收购等方式向农村村民、种养殖户收购农林产品,丰富产品来源,降低成本,同时解决农民农林产品销售难题,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增产增收,促进共同富裕;d)村级社拓展销售渠道,与农村经营户、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签订展销代销合作协议,享受利润分成;e)村级社加强分散农户和市场主体的组合,通过与县、乡镇农合联、农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农业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合作关系,统一招揽政府公益性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激活微观主体、完善服务体系11党的建设村级社党的建设应遵循以下要求a)有条件的村级社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b)设有党组织的村级社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c)村级社要积极实施党建工作进章程工程,通过章程把党组织融入治理结构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12文化建设村级社文化建设应遵循以下要求:。